第3章 初识

夜生长 神叨叨的古木 2672 字 2024-04-23

纤长的手指,纤细的指尖,再往下是嫩白的手腕,上面纹了一排字母,好看,但花哨,也看不清楚。

任哲皱了皱眉头。

“我救你了吗?那对不起,刚刚认错了人。”

他说着打算回头。

但最后的一瞥,他看到女孩的眼和嘟起的嘴。

很美。

他又忍不住,多看了一眼。

女孩原本暗淡下去的眼睛亮了。

青春的时光,懵懂的少年。

那一眼,如同一个幸福的闪电。

这个闪电恰好击中了女孩的双眼。

“那你怎么知道我叫秀秀。”女孩问了一句。

“我胡诌的。”任哲转身,继续前行,但脚步已然慢了下来。

“骗人。你刚才不是说你认错人了吗?怎么又成了胡诌,难不成那个人也叫秀秀?”女孩跟了上来。

任哲竟无言以对。

“好吧,就算我帮了你吧,以后晚上出门小心点,最好能穿长点。”任哲看了一眼她饱满的小腹和尚盖不住肚脐的衬衣,看似随意的一说。

“哦,知道了。”女孩脸一红,小声说了一句。

“好啦,保重吧,快去洗洗,再晚上课该迟到啦。”

任哲边说边走,她却还定定立在原地。

眼睛却有些红了。

“怎么了?”任哲又往回走了几步。

“没事”,女孩说着把头扭向一边,长长的睫毛上沾着泪光。

任哲突然心里软软的。

他不是没有单独和女孩相处过,也有女孩在他面前哭过。

但这一次,他突然觉得心里一酸。

“你……吃过早饭了吗?”任哲问。

女孩轻轻的摇头。

“那一起吧。”

“嗯”,女孩萤萤泪光中露出一丝浅笑,她还有一对很好看的笑窝。

所有关于相爱的故事,都有一个美好的开始。

美好到足以遮盖所有的不足。

否则又怎会有那么多人,为了几刻温存,为了几句誓言,便虽死不悔。

任哲和女孩一起在公寓门口吃过早餐,留了联系方式,便匆匆赶去上课了。

那一天,他上课有点走神。

李毓秀。

他心里不时闪过她的名字。

他本以为她只是一个不安分的大学女生。

在夜色里偷跑出去找点刺激,回来时不巧遇见了猎色的流氓。

但他猜错了。

早餐时不多的交谈,让他记住了这个和他一般大的女孩子。

她的父母早逝。

她从十六岁开始就外出独立养活自己。

她洗过盘子,发过传单,当过保姆,送过外卖。

现在在一家酒吧上班,夜班。

她就住在任哲遇见她的那条巷子里。

因为那里有租给学生的全市最便宜的房子。

我曾经问过很多人,他们恋爱的起因。

有些人能够明确告诉你,是外表或举动的吸引。

还有一部分人说不清。

另外还有比例很大的一类。

是怜悯。

尤其是女人。

他们会告诉你。

起初并没有觉得是爱。

打动他们内心的,是同情。

对方不幸的遭遇、贫苦的家庭、多灾多难的人生。

会让一个人在倾听的同时更易达到共鸣。

就像看宫斗剧一样,它就要让你心软、让你哭泣,让你不平。

这个时候,你的注意力就会被牵引,无暇分心。

但生活不是戏剧,除了观望你还需要响应。

你以为自己在拯救。

其实只是在还债。

当你深陷到其中的时候。

才发现你已然控管了他不幸的人生。

他的不幸于是变成了你的不幸。

你需要还感情的债、同情的债,这个过程很可能就是一生。

这是我能为任哲找到的最合理的理由。

否则他又怎会突然间放不下李毓秀。

感情的复杂就在于此,你说不清到底点在哪儿,反正心动就在那儿。

那天晚上,任哲给李毓秀发了条信息。

他不知道该写些什么。

但就是想发。

想了好一会,反复删改了几次,他最终也只发了三个字。

“在干嘛?”

没有回应。

他有些不甘心。

一边看书一边等。

同宿舍的胡大伟回来的比较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