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死人案,不说远近闻名,起码够让沂县的县决曹史头疼了。卷纸都给翻起毛边,边缘几只汗湿的指印。
其中记载了被害人的身份、家庭关系和案发的前后经过。
七旬的老媪,家中有儿有媳,一家人给西郊的地主做租户。家无远亲,邻里和谐,生活平静。
某一日媳妇起床晨炊,将饭食端进婆婆居住的屋子,开门进去就发现婆婆已死在榻上。
死者面部惊恐、口吐白沫、七窍流血、死状极骇,绝非寿终正寝。经县里仵作鉴定,全身既无创伤、也无中毒迹象,死因不明。
唯一的疑点是,死者分明前日尚是生人,其头发与指甲却呈现出死后数年才有的特征。
武理阅完卷宗,摸着下巴,分析道:“先是厨子,再是新娘,然后是车夫,最后是这老媪。这四件诡案传遍了街头巷尾,虽地点和被害人之间都无甚联系,但单凭这奇诡的作案手法,也应是出自同一人之手。”眼神晶亮,越说越兴奋。
武理问谢致虚:“前三件案子你都办过了,可有什么发现?”
谢致虚一点也不兴奋,他心情十分沉重,在卷宗里找到被害人的住址,对武理说:“咱们先往案发现场去,路上我慢慢讲给你听。”
巨汉老四仍然在后墙边等着,维持着两人离开前的姿势。
谢致虚怀疑他可能连眼睛都没眨一下。
所幸这短短时间内并无行人路过,否则定要被这雕像般的巨人惊飞了魂。
谢致虚和武理两人都不会轻功,徒步太慢,于是一人坐了老四一边肩膀。只见武理解下腰间的竹筒,头尾一伸变回五尺长杆,尖端在老四脚背上一点,说了三个字:“溪乙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