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任性、脾气不好,大姨妈来了大半夜让你送热水袋,做了次饭还差点把厨房炸了,我是个艺术生,你研究的这些东西我都不懂,不温柔,不通情达理,小气的要死。”

郑成求生欲上线,发誓:“这些小脾气在你身上都是可爱的闪光点,不管你是什么样的,我都喜欢你!”

“所以。”

唐繁斜睨在场的两位男士,质问道:“长得不帅,不温柔,学历低,盛君迁怎么就不能喜欢人家了?”

“男神。”唐繁撑着下巴,笑盈盈的看他,“喜欢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看到他和别人挨得近,你会吃醋,会生气,会变得幼稚。所有的计划里都会有他,不管去哪座城市,只要有他就觉得平时所看的风景都很有人情味。”

“房子可以不大,但一定要成双成对,有他喜欢的东西,也有你的东西。你要迁就他,他也会迁就你,看不得他难过,他只要露出一点点不开心,你就想抱抱他,亲亲他。”

“看到雪了,会想他有没有穿很多,新闻里说有流星雨,你会想着和他一起去看,就连看到一个很好笑的笑话都想亲口讲给他听。”

唐繁看他若有所思的样子,直直的盯着盛君迁问:“你也许之前没有想过这么多,那你现在就想,立刻想,马上想,我刚刚说的这些,你把那个人带入进来,反感吗?”

盛君迁愣愣的想:

我喜欢他吗?

我喜欢他。

我好像有一点点喜欢他。

很烦。

但好像很喜欢这种烦。

那他喜欢我吗?

他还会生我的气吗?

他会和林暮做/爱吗?

我还要继续喜欢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