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一翻,约翰看到一封信的时候双眼顿时便亮了起来。几乎是寻常信件几倍的厚度,来自英格兰朴茨茅斯的邮戳,还有那令人印象深刻的笔迹……
“柯南·道尔?福尔摩斯?”
脑海中瞬间闪过一个经典之极的形象,约翰忍不住低声叫了出来。
太让人惊喜了!
约翰怎么都没有想到,自己给柯南·道尔的回信才多长时间,对方竟然这么快就又回复了。而且看这封信的厚度,很可能里面就装着已经修改过的《血字的研究》!
“刺啦!”
没有任何犹豫,约翰迫不及待的撕开了手中的信封。
果然,这正是柯南·道尔写来的回信,而且后面也正附着他仅仅用一个星期就修改好的《血字的研究》,第一章的标题正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而往下去看的话,正是约翰心中熟悉之极的开头:“1878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之后修习军医专修课程,然后被派往印度在诺桑伯兰第5明火枪团担任军医助理……”
经典的开局,经典的华生!
“嘿嘿……”
光速翻完了这部短篇小说之后,约翰心中大乐。
看起来这位柯南·道尔先生果然不是一个顽固的人,几乎完全接受了自己给他的建议,不但增加了一个叙述者医师华生,而且侦探先生的性子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变得古怪了起来,而且在和华生初次见面的时候,依然是那一句“我看得出来,你到过阿富汗。”这让约翰更加的乐不可支,低声闷笑了起来。
一种别样的满足感,此时油然而生了。
小心的把信纸折好重新放回信封里,约翰已经决定把它连同上次柯南道尔给他写的信一起珍藏起来了。而等到福尔摩斯先生开始在这个世界逐步火爆的时候,这将成为他和那位柯南·道尔先生之间的一个秘密!
自己乐呵呵了老半天之后,约翰这才拿出纸笔开始写起了回信:“道尔先生,很高兴能够再次收到您的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