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毕竟只是个普通人,从小到大用过的钢笔,最贵的也就一二百快,而且他把钢笔只是当成了普通的书写工具,完全没有意识到,一支普普通通的钢笔也可以成为奢侈品。
张三年懊恼的摇头自责道:“倒霉催的,总是忘了你是个千金大小姐,吃穿用度都跟普通人差距十万八千里。唉,看来我注定是个穷命!”
不过他还是忍不住好奇,拿起已经分尸的钢笔来回看。
非金非银,也没镶钻,有这么值钱吗?
“就这么一支钢笔,总不可能值个好几万吧?”
张三年感觉自己已经把那钢笔的价值说的够高了。
林婉儿却听出了张三年话中有话,隐隐的指出他们两人身份的巨大差距。这种差距是两人无法回避的现实。
想到这里,林婉儿也是暗暗自责,不应该过度强调钢笔的价值。
“其实钱倒是其次,主要是这钢笔是我最喜欢的一位作家所使用过的,是我花了很大的功夫才得来的。不过既然坏了就算了。”
为了不伤张三年的自尊心,林婉儿连是哪个作家也没说。不过既然是林婉儿推崇的作家,想来名气也很大。这样的钢笔已经超出了它本身的价值。
听到这里,张三年也认识到之前确实太鲁莽了。
“那对不起了,将来有机会,我肯定还你一支更有意义的钢笔。”
林婉儿笑了笑,表示真的不在意了。
水晶球跟钢笔显然不够,张三年又环顾了办公室四周,发现林婉儿书架上还有不少瓷器,有了之前的教训,他敢肯定,那些瓷器百分百都是古董,也就不敢用那些古董做实验了。
随后张三年拿起桌子上的白色瓷杯,小心翼翼地问道:“这杯子应该不是古董,文物吧?”
林婉儿看到张三年真的有点杯弓蛇影了,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