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过合同,这时候必须得看清楚,这也算是心中最后的侥幸吧。我扫了一遍,的确是我的合同,上面也是我的字,里面第九款就是关于反竞争条款的,我看到这个条款苦笑了一下,然后把合同推了回去。
我说,你们让我怎么办?
小胡子说,我刚刚说了,很简单,也不为难你,就三点。
我说,第一个是停止侵权是吧。你放心,我没有做过这事儿,也没有打算做。
小胡子呵呵笑了,然后说,想否认么?有意思么?
我说,我想知道,如果要我赔偿的话,那么需要多少钱。
小胡子说,直接跳过第二条款了么?
我勉强地笑了笑,然后说,公开道歉这种事儿,对于我这样的人没有什么难度。你也知道,年轻人,什么都没有,公开道歉也丢不了什么身份。
小胡子说,那行啊,按照合同呢,你需要赔偿公司一笔钱,这笔钱是基于你过去在公司的平均年薪还有一些罚款。而且,罚钱不是我们的目的。最重要的是第一条,你必须离开这个行业。
我恩了一声,其实第一条是针对人家跳槽人员的,反竞争的核心就在这里。你想啊,好不容易培养了一个苗子,公司这么多年费心费力结果送给对手了,那么谁心里都不舒服。
反竞争就是要让这个苗子我不用,那么这个行业任何人都用不了。所以说,第一条最重要。第二条其实也很重要,都说反竞争是针对人家中高层的,这些人都是有头有脸的,行业之中的翘楚,让他们公开道歉,要么是报纸上几天的版面,要么是来一个记者发布会,无论那一条面子都算丢光了。
至于第三条,其实才是最轻微的。
但对于我来说完全不一样了。所有人听到反竞争条款的时候,都会觉得跟我没什么关系。不是说我没有违反,而是这种条款压根就不是给我这种小角色制定的,我这样的人算什么行业精英?应届生里面随随便便招聘几个,只要不是痴呆儿,几个月就是另外一个我。
所以我这个情况下,最不重要的第三条,反倒是最重要的。
我说,我想听听你们让我赔多少钱,这不是接受调解么?我得知道你们打算要多少才能还价啊。
小胡子一下子笑了,然后他说,你觉得调解就是讨价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