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肯定的是,这些伤痕绝不是无意造成的。”蒋池的脑中飞速运转。

这让他想起,昨天晚上狱警宣布的第三条监狱规则。

【规则三:犯人不允许在身上留下文字。】

规则的出现,分为几种情况,一种是本身就存在的规则,让进入副本的人遵守,还有另一种情况,则是规则根据发生的事情进行变化,即为具体问题制定了解决这个问题的规则。

这种情况很常见,例如在学校里,本身就存在学生不能染发不能抽烟的固有规则,但每个学校的实际情况不同,又会根据具体的情况增加独有的规则来杜绝某些现象的发生,例如一些夜不归宿现象严重的学校会规定门禁时间和查房时间等等。

很显然,犯人不允许在身上留下文字,就是属于后者。

因为犯人会在身上留字的行为不属于约定俗成的常见行为,而是在固有规则之外的特殊情况,所以边沁监狱一定是发生过某个特殊事件,再根据这个原因衍生出了这样的新规则。

但是,犯人为什么要留下文字?他们会在身上留下什么文字?

留下诸如文字这一类的标记,一定为了要提醒或者记住什么。

“大家把袖子挽起来,检查一下,谁的手臂有不明划痕的,都把手臂伸出来,并排在一起看看。”

蒋池让手臂有疤痕的人聚集在一起,因为他先前提醒了小岛规则的事,所以不少人都愿意按照他的话做,包括白鹿组的团长陈林枫,他意味不明地观察着蒋池的神情,一边伸出自己的手臂一边审视他,像是在做出某种精锐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