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王陛下冷冷地哼了一声,那目光仿佛能将宝石切割成两半,“看来你是有备而来,路易。”
“过去的几十年里我一直任由自己被你说服,母亲。‘时候未到’你告诉我,‘方式太过激进’你告诉我,‘民众不会轻易改变,也不会轻易接受改变’你告诉我。而我都相信了,我会与你争辩,但是到最后我总会不由自主地听从你的话,因为你是我的母亲,因为你是这个国家的领袖,我总觉得这意味着你比我懂得更多,明白得更多,看得更远——但也许事实并非如此,事实也许仅仅只是你无法接受新时代的一切而已,你可曾想过这一点?”
“如果我无法接受,那么英国也没有准备好!”
母亲咆哮着回答,路易斯捏紧拳头抵抗着自己想要逃走的本能。她已经快要五十岁了,在这宫殿中却永远觉得自己是个抱着洋娃娃的女孩。
“公爵夫人的出现,公爵夫人的所作所为——她能在今天拥有如此之多支持者的现状,都在诉说着相反的事实,母亲。这一次您有机会能做点什么,为什么仍然要固执地沉浸在昔日的认知中,拒绝看到这个世界的新面貌?如果您向皇家顾问法官们提上一句,他们才是能够真正左右上议院刑事法庭庭审结果的人——”
“你怎么敢,路易斯?你怎么敢向你的母亲提出这样的要求?你知道你在请求我做出一个怎样的决定吗?”
满墙悬挂着的画像,纪念着曾经在这宫殿里居住过的每个皇室成员的笔墨,似乎都在应和着母亲这句尖锐的质问,上百双眼睛都向她转了过来,无声的嘴巴蠕动着:你怎么敢向女王提出这样的要求?你怎么敢?你——怎——么——敢——
可母亲的双眼明明是哀伤的,疲倦的,茫然的,甚至,她能在对方的眼里看见一丝闪烁的火花,就像有那么一刻,她也为这个主意而欢呼雀跃一般。
路易斯的手微微松开了,在她掌心里的是一双柔软,浮肿,满是皱纹的手,每天用牛奶浸泡也无法让肌肤重焕青春,如果她仔细抚摸,甚至还能在指缝间找到骑马留下的茧子,这些埋藏在褶皱下的印记代表着遥远以前一个属于维多利亚女王的时代——在那个时代中积累下的一切经验都告诫着她的母亲,这个国家仍然保守老旧得一如既往。于是,作为一位女王,母亲本能地遵守着过去的法则,坚持着她从青年时期就学到的规矩,这些条条框框陪伴着她走完了一生,也被她用来抵挡世代更替的浪潮。
然而,单纯地作为一个女人,她早就做好了迎接新世界的准备。
她要说服的不是她的母亲,她的母亲实际上渴望着同样的事物。必须被她说服的,是大不列颠帝国的维多利亚女王陛下。作为女王陛下,她只可能被自己的臣民说服,而不是自己的女儿。
“那我就不以你作为我的母亲来请求您,陛下。”
她握着女王陛下的手,颤颤巍巍地屈膝蹲下身去。对于她这个年纪的女人来说,这个动作的难度比年轻时大多了。
“我以您作为我的女王的身份请求您。
“在queen这个词能够被具有女王的含义以前,多少英国的公主为了能被与男性继承人同等看待而抗争至死?她们当中若是任何一个扪心自问这个国家是否准备好了接受一位女王,您都不可能坐在如今的王位上。真正伟大的事业是走在时代的前方的,没有哪件得以撼动历史的事会等到能被民众接受后才发生,就如同您不必询问您的子民意愿便能继承英国的王位——他们必须向您跪下效忠,而非您请求他们的同意。
“因此,陛下,您会怎么做?
“当您站在王位前,历代先王的血脉流淌在您的体中,却被告知您无权继承这位置。以您的身份,您只能是国王的妻子,王子的母亲,而非帝国的女王,您会怎么做?当您回顾少时,知道您这一路以来会成为一位多么英明伟大的君主,却无法做到,仅仅因为您是个女孩,您会怎么做?
“十年间,您认为英国接受这一切还需要的十年间,会有无数女孩被一样的问题所折磨。倘若原本能成为她们曙光的前人在今日的庭审上黯淡,她们要再跋涉十年的长途,才能再站在同一个起点上。
“公爵夫人不会颠覆这个社会,陛下,我向您保证这一点,威尔士王子也在这一点上赞同我。英国不会在一夜之间就允许女人拥有投票权,就允许女人参选,就发生天翻地覆的改变——也许从现在起一年以后,达到一定年龄,拥有一定财产,或者拥有一定地位的女人会被赋予投票权;也许从现在起三年后,投票权的范围会扩大一些;也许从现在起十年后,下议院会出现第二个女议员,光明正大地以自己的女性身份参选,并得到了所在选区的支持——但这些需要一个开始,陛下,公爵夫人就是这一切的开始。她能使这一切成真,即便缓慢又严苛。
“您比任何人都要了解这个国家,陛下,因此您很清楚,大不列颠走过了如此之多光辉的岁月,历经了众多苦难,让一个女人坐在下议院中,不会成为它的末日。相反,这意味着一个纪元的终结,一个新生时代的到来——更好的,更伟大的时代,从您的手中交到另一位君主的手中,就像您从威廉四世的手中接过了帝国强盛时代的开端,并让这头雄狮的怒吼响彻世界。
“您会怎么做,陛下?”
你是否认罪,伊莎贝拉。
你是否认为身为女人是一种罪过,有些事只能交给另外一个性别去做?
不,一千万次的不。
我永远也不会认罪。
“我唯一犯下的罪,审判长,是我没有成为男性希望我成为的模样——一个低调,温柔,贤惠,虔诚的贵族夫人。我打破了规则,我踩碎了标准,我敢于跨越了界限。在法庭上,在任何地方,这都是我会唯一承认的罪,因为我违背了这个社会为女人打造的形象与制约,才致使我站在了这儿。”
伊莎贝拉坦然无惧地说道,布拉奇太太会高兴听到她的演讲得以被在上议院重复。哈里斯伯里勋爵狠狠地敲了一下法槌。
“既然如此,”他说,神情冰冷,好似即将往死刑犯脖子上套上绞索的行刑手。“那就让诸位受人尊敬的勋爵来决定你的罪行究竟是哪一条吧。”
就像那一次审判塞西尔·罗德斯的时候一样,哈里斯伯里勋爵转过头去,询问着皇家顾问法官们的意见。每个人都紧紧地盯着那一群带着假发,盛装打扮的老头子们,只要他们没有特别的表示,那么伊莎贝拉的命运便就此一锤定音。她也跟着抬头一起向上看了过去,但那几乎只能算得上是从众的惯性——
为首的皇家顾问法官倾过身子,向哈里斯伯里勋爵说了几句,他微微摇了摇头,脸上现出了不赞同的神色。伊莎贝拉那一刹那浑身僵硬,血色从脸上褪去,体温从指尖溜走——这是什么意思?她不安地询问着康斯薇露,几乎想要伸出手紧紧抓住那一缕珍珠灰色的轻烟,这是什么意思?
我想,伊莎贝拉,这意味着,皇家顾问法官们不认为你有罪。
不,这不可能。她在心中喃喃说着,无法相信这是真的。
但这的确是真的,当哈里斯伯里勋爵要求上议院议员们为了判决她是否有罪而举手投票时,树林荒芜了,没有一根树枝迎风立起,判决她有罪。她仿佛一个人站在尘土飞扬的战场上,做好了迎接千军万马踩踏的准备,却只发现自己不战而胜,赢得了这场没有任何胜率的战役,只因为对手都被某种悄无声息的魔法变成了树根下的蘑菇。
而那战场终有一天会由荒原变为草甸,由青野长成莽林。新生一代的女孩会在丛林间奔走,肆意欢笑,伸手挡着从叶间洒落的辉煌。她们不知道自己的脚下曾经踩着怎样的黑暗土壤,不知道这儿曾经是被男人占据的领土,更不会知道,曾经有一个叫做伊莎贝拉的女孩跪在这儿,为着这来之不易的胜利而哭泣。
“康斯薇露·斯宾塞-丘吉尔,经由你因滥用乔治·丘吉尔身份合法性而参加补选的行为不构成违法,你可以保留你的下议院议员的身份,同时保留乔治·丘吉尔的身份与名字——但从此以后,任何一切利用乔治·丘吉尔这一身份进行的政治行为均会被视为违法,没有例外。庭审到此结束。”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有几个必须解释,方便大家理解内容的点:
1.哈里斯伯里勋爵虽然职位为“官”,但这是内阁的一个位置,并不一定需要担任它的人具有法律知识,或者接受过相关的教育。历史上很多位官的担任者都不曾是律师或者从事过法律工作。因此,尽管在这里,哈里斯伯里勋爵的确曾经是女王陛下的律师,并且在法律领域浸淫多年,但是不仔细看案件简述一样会使他犯错。
2.与上一条相关,因为官的职位不要求担任者具有法律知识,而上议院刑事法庭却又是由官来主持的,因此皇家顾问法官们就成了上议院刑事法庭里最重要的,也是具备决断力的成员。上议院刑事法庭从来没有违背过皇家顾问法官们的意见,因为皇家顾问法官们是最权威的法律解读。因此,只要他们认为伊莎贝拉无罪,那么整个上议院都不得不尊重这个决定。
3.既然皇家顾问法官具有这么大的权力,为什么索尔兹伯里勋爵不在开庭前询问他们的意见,而是询问上议院成员的意向?
原因:.在开庭前,索尔兹伯里勋爵没有办法私下与皇家顾问法官们碰面,他们有自己的休息室,并且在上议院议员们都落座后再进入房间。
2.索尔兹伯里勋爵没有料到皇家顾问法官们竟然会判决伊莎贝拉无罪,因为她有罪是非常显而易见的事实。
3.索尔兹伯里勋爵在庭审前征求各勋爵的意见,是担忧即便皇家顾问法官们决定了伊莎贝拉有罪,伊莎贝拉的口才也会说服超过一半的勋爵同意自己是无罪的。他不敢小瞧伊莎贝拉的口才,也不敢小瞧此时阿尔伯特的力量(路易斯公主提到了阿尔伯特这时候已经侵入了索尔兹伯里勋爵的权力体系),因此在他要求下进行的投票,不仅仅是为了试探众人的意思,也是为了让那些想法不坚定的人看到有多少人认为伊莎贝拉有罪(换言之,如果投无罪就等于跟大半个上议院对抗),也有威慑的意思在里面。
4.路易斯公主提到的,索尔兹伯里勋爵不愿意让支持爱尔兰独立的党派成为下一届政府,与当时英国的政治状况有关,爱尔兰是否能够独立是当时英国面临的令人焦头烂额的问题,就跟现在能否脱欧一样。因此例子就是现任英国首相(坚定的脱欧派)为了防止自己下台后,留欧党掌握多数票数并且通过大选成为下一届政府,他不会轻易的辞职,哪怕是为了一些平时首相会为此而辞职的原则问题。这么说各位小天使读者就应该懂了。
4.路易斯公主与女王陛下的对话发生在三天前,与庭审并不是同时发生的。这一段路易斯公主与女王陛下的争吵,对应在132章中她们的争吵。在133章,正是路易斯公主让伊莎贝拉下定决定让乔治·丘吉尔这个身份走上舞台,而如今,也是路易斯公主救下了乔治·丘吉尔的身份,这是一个完整而圆满的循环。
5.大家还记得公爵在艾格斯·米勒案件中聘请的律师,哈里斯吗?他是伊莎贝拉在同业协会中的导师,确保了她的辩护资格是合法的——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也的确是伊莎贝拉在这个时代的法律导师。不要把他与哈里斯伯里勋爵弄混了噢。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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