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斯双手紧握这剑柄:“我,好像是天生下来,就要与剑相伴!”
什么梦想!那种在云端闪耀着光芒的东西,比起手中的剑来说,是没有一丝丝温度的!
它不会因为双手而温暖,也不会因为血液而凝滞。
相比起来,那铸剑时的刹那火花,我握剑时感受到的真切,才是人生。
“我,格斯!将执着剑,不管前路是什么,只为了劈砍出那火花来!那是属于我自己的刹那火花!”
……
格斯醒来了,在还没有弄清楚眼前的一切之前,他的手已经抓住了自己的剑。
“做梦了吗?”
他揉了揉眼睛,将大剑横放在腿上。
梦境还是回忆?
隐居的时候,他确确实实是遇到了铸剑师高特,也被铸剑时的刹那花火吸引,也抱着大剑思悟了好久,但提着剑便不问前路的心,却是在梦里面才肯定下来的。
“执剑而行,不问西东。”
这就是我的人生吗?
恍惚间,他想起来曾经的队友陈百经。听说,那个家伙已经死了。真是可惜,那是一个深藏不露的家伙,每次比剑,对方不管输赢,都好像没有展露出真正的实力。
本以为,他会是鹰之团最有前途的人,没想到,却死的最早。
……
阿嚏!
陈百经揉了揉鼻子,将手指伸长,刺入眼前这个巨大怪物的身体。
怪物长得就跟萝卜似的,不过有十层楼那么高,也算是稀奇了。
“又是谁在念叨我!?”陈百经不理会挣扎的萝卜怪,一口气将其身体中的力量给吸干净,心满意足地伸了个懒腰。
他当然没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