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女被突然发怒的哥尔卡斯吓走了,哥尔卡斯冷哼一声,身体后仰,将脚放在桌子上:“无论是在酒吧还是饭店,现在的温达姆城,不管是在哪家店,只要说是鹰之团的千人长,都会得到免费的招待!我走在大街上,女人和小孩子都会涌上来,为什么?因为我们是救国英雄啊!”
“不仅仅这样,很快,我们就会加入到贵族的行列中去,从此过上奢华的宫廷生活!从此就和发霉的兵营说再见,如果顺利,说不定还能当上一城之主!这是能够轻易得到的事情吗?对我们这些平民出生的人来说,这就是毕生的愿望啊!”
他将啤酒杯重重地放在桌子上:“但是我们得到了!那是我们经过无数次的战斗,被敌人的兵器无数次擦过头皮,无数次在死亡边缘搏杀后才得到的!”
“而你!”他瞪着格斯,“你竟然想要舍弃这些,简直像是丢掉一件旧衣服一样……真是个脑子里长满了肌肉的大笨蛋啊,我真的怀疑你是不是脑袋已经坏掉了!”
一口气说完这些,哥尔卡斯胸膛起伏,稍微喘了口气:“是啊,你只会杀人,要你在舞会上与那些贵族的女人们跳舞,是太为难你了?哈哈哈,你是因为对付不了那些女人吧?!”
捷度:“哥尔卡斯……”
“你说得对。”格斯,“我,确实是个只懂得挥剑的人。”
格斯眼睑低垂:“我第一次上战场杀人的时候,还是个连左右都分不清楚的小子,但从那以后,我就对战场之外的东西完全不懂了,也没有想过要去了解那些……杀人然后活下来,我只能办到这一点。”
他的声音很低沉,原本以为早就忘了的过去似乎已经被烙印在了记忆中,他想起来曾经的家庭,那个早逝的养母,还有那个曾经给过他一丝丝温暖的养父。
“但是,就算是那样,我也曾渴望过,如果有一个人,不管是谁,如果能有一个真正关心我的人就好了……在闯过了无数次的战场之后,我渐渐明白了,在这个相互杀戮的世界,这样的东西是不可能存在的,那只是一个小屁孩的梦话而已!”
“我就那样过了好几年,直到遇到了……那个真正让我想要回望的人。”
与格里菲斯相遇那天的画面清晰起来,那个午后,在长满了野花的山坡上,阳光明媚而温柔,格里菲斯骑在白色的骏马上,淡定从容。
“那时候的他还是一无所有的,但他想要将一切都得到,而且我认为,他有那样的实力。我想,当他说出那句话的时候,说出那句‘我想要你’的时候,我或许是很喜欢这种被人需要的感觉的。”
“但是,正是因为他的目标那么远大,他必须在任何时候都将自己磨炼到极限,所以,他的身边,也就根本没有给弱者留下与他并排站立的位置……我为了他的梦想而厮杀,仰望着他的渴望。”
“这不是我想要的。”格斯仰头灌下一杯啤酒,“我要凭自己得到一些东西,然后与他站在同样的地方,并排站立!”
绝不能被他看不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