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然伸手接住靠枕,火气也上来了,“我本来就打算这辈子不嫁的!”
钟艺思红着眼吼道,“去你的不嫁!你根本就是这辈子只打算嫁给程煜!你根本就是这么多年一直都还爱着他!他就是利用你对他这可笑的爱使劲地欺负你!只有你这个神经病才会傻傻地凑到眼前去让人欺负!”
“我是神经病!你以为你不是吗?”迟然也红着眼吼道,“你要是比我脑筋清楚,就不会一个人包办了筹备婚礼的所有累死累活的破事!郑楠鑫不是对你百依百顺最疼你了吗?告诉他早就想领证了啊,让他马上跟你去民政局啊!”
钟艺思煞白了脸,目瞪口呆地看着迟然,眼眶越来越红、越来越湿,一颗泪珠破碎在全无血色的唇上,她几近破碎的嗓音随之落入空气中,“我,我跟你不一样!我们不一样的!”她把手袋里的东西都倒出来,抖着手抓起手机,“我这就打电话给郑楠鑫,我告诉你迟然,他一定会马上出来带我去领证的,他一定会的!”那抖得比受惊的兔子还厉害的手指好不容易点中了扬声器的键,“嘟”声起,很快一把可闻宠溺味道的男生传了出来,“喂,宝……”
通话猛地被掐断。被用力摔向沙发的手机发出了一声闷响。
“我天神经病,我干嘛要听你的!”她抹了一把满脸的泪,跌坐在冰凉的地板上放声大哭。
谁说互相伤害就会痛快的?眼泪倒是都掉得很痛快。
迟然也抹了一把满脸的泪。她从桌上拿起一听可乐拉开拉环灌了大半瓶,摇摇晃晃地挪到钟艺思跟前坐下,递了出去,“哭什么哭?给我喝!”
钟艺思被凶得止住哭泣,抬起兔子眼恶狠狠地瞪迟然,边哭边骂道,“你还敢凶我!我就是脑筋不清楚才会跟你这种无情无义没心没肺的恶毒女人交朋友!你以后就是被那个晦气男弄死了也别指望我给你收尸,我再理你死活我就先自杀!”手上却抢过可乐,一口气把剩下的半瓶都喝完,眼泪跟着连续打了好几个的嗝再往下掉。
“好,千万别给我收尸,省下一笔丧葬费留给你买阿玛尼的口红我也算功德无量了。”迟然擦了擦钟艺思的眼角,“谢谢你,艺思。”
“鬼稀罕你的谢谢。”钟艺思甩开迟然的手,渐渐平静下来的语调里尽是受伤的失望,“自从你看上了晦气男,哪次我们吵得要打起来不是因为他?大二那次我就该狠下心跟你绝交,眼不见为净。”
迟然默然,掩面闭上了些许发肿的双眸。
今天站在这个舞台上,我的歌依旧只唱给一个人听。这个人就是法学院的大四学生程煜,麻烦你们见到他的话,帮我转告他,法学院大二的迟然喜欢他很久了,如果他想交新女朋友了,请先考虑我。
那年四月,易伊菲和程煜分手了。她趁机在校园十大歌手决赛的舞台上向全校公然宣布自己对程煜的爱意。那晚舞台下的观众席里,他们都在。易伊菲坐在前排,惊得脸色苍白,逃似地匆匆离开。在最后一排坐着的程煜,立即追了出去。她其实还看得很清楚的,程煜一整晚的目光,都紧锁在那个他心上的女孩身上。对她引起的全场尖叫,充耳不闻,无动于衷。
仿佛,并不在场。
谁的青春没有不要脸过?可她的不要脸,毁掉的不止是无疾而终的单恋,还有身边曾经最疼爱自己的人。
她颓然道,“艺思,如果这几年没有你管着我,我可能也活不到现在吧。”
钟艺思变了脸,当机立断地终结这个话题,“当我上辈子作孽欠你的,我还会继续管,不过这一次,我只管你有个能哭能骂能发泄的地方。”她拿起扔在沙发上的一个纸袋塞给迟然,“伴娘裙。那天给我自觉打扮得丑点,不能抢我风头。”
迟然往袋子里望了一眼,果然是钟艺思心头好的淡粉色。她放弃了抗议的权利,冒出一个关键问题,“有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伴娘必须是未婚的?”
“你不就是未……”钟艺思愣了半会儿,托着下巴翻白眼道,“你一个假结婚的装什么已婚?再说了,除了你们自己这破事还有谁知道?我不管,婚礼那天你一定要以伴娘的身份陪我折腾。”
迟然一想挺有道理的,便点下了头,“行吧,我只能勉为其难地试穿一下这条植入你个人喜好的伴娘裙。”身为一个心智和外表同步发育的女人,她对一切粉红系的东西实在无感,偏偏这却是公主钟艺思的首选之色。
这世界真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你看太阳和月亮都同时出现在天空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