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羽穿的是一双浅色平底鞋,看起来并不起眼,霖哥却了解行市,这双有牌子的鞋至少也在几百元上下,那可是他的三分之一薪水。人不可貌相,说不准是哪位领导千金,只在办公室里轻闲自在,不象老孙前后忙碌,快要累死。
办公楼不远算是a城不错的一片小吃城,兰州抻面、饺子馄饨、各式炒菜样样齐全,平时人来人往,香气扑鼻,每次霖哥总有吃的冲动。两人找到一偏僻处,餐厅人不多,随意坐下。霖哥的好打听已经憋半天,嘴里夸林羽是他见过最好看的女同事,殷勤让她点菜。对于他的恭维,林羽并未露出浮夸表情,想到类似的言论听得多,到让霖哥有些忐忑。
也没见过千金大小姐的脾气,看来挺难伺候,他还要多些耐心。脑袋却闪过米粒的模样,她虽身在书香门弟,也不能算是千金,至少她父亲不过一介教书匠,要不怎会有炒菜的手艺。
林羽吃吃饭缓慢而优雅,霖哥却是如赶集般迅速,数下把菜饭吃掉,一时处在那里,觉得过于冷场,就把老孙那喜欢挠后脑勺的动作拿出来当谈资。他说也有一个小动作,喜欢摸手腕,摸完就不紧张了。又数落郑桐几句,说那小子其实谨慎,却没把他当朋友。大家年龄相仿,就做朋友,聊天唠嗑,打发无聊生活,挺好的。
他也不管那林羽听不听进去,只管倒豆子般去说,说起来嘴如开闸放水,湍流不息。
“咱们走吧,这里怪闹的。”
没等霖哥回应,林羽起身向门外就走去。他眼睛落到林羽娇小臀部,赶紧把那猥亵念头赶走,怎么见女孩就有那抑制不住的想法。
下午他让郑桐改天再写,还有一块宣传板要刷,嘴里却把林羽那性感的小包与臀部描述一番,听得郑桐翻白眼要吐。他们这些读死书的人,眼睛里只有那圣洁尊重,心里似乎就没一点私心杂念,霖哥并不把郑桐的白眼当回事,左右已经听进耳朵,吐不出来。
人会在与别人比较过程中找到自己的位置,霖哥却始终自我良好,看不起老孙正式工的累死,瞅不上有钱家少爷的郑桐白眼,对于林羽的冷淡也并不以为然。他挺好,浓眉大眼、鸡胸脯,两条与上半身对称的腿,不高不矮,跳在人群里不招眼,却有一肚子捉摸别人的心思。
在吃过老孙,又吃到林羽,他准备该吃郑桐,否则富二代的钱包不知如何花掉。
“你不喜欢那小妹妹,给我介绍。”
霖哥厚脸皮期待郑桐,他还是那张不理不踩的死样,似得了忧郁症,皱紧眉头在想心事。霖哥把最后一笔油漆抹完,走下木架子,站在郑桐面前,本想把写东西的事也揽过来,终觉不妥,万一被用上,反而把自己给耍了。一时还想不到如何让他请客,想到每天大鱼大肉,他一定吃腻,自己却每天挂面馒头,浪费这一身皮囊,到是可惜。
还在愣神,听到有人叫郑桐,还是那大眼妹,不由也凑近身,自我介绍叫周霖,郑桐同事,最好的朋友。郑桐来了一句,“一边去。”差点没惹他急眼,幸亏看到大眼妹尴尬一笑,他就问女孩名字。她说叫张馨琴。名字好听,见还是那身短裙,利落干练,觉得有陆敏的风格。
晚上回家,被米粒拦在门口,让他把前几天说的话再重复一遍。霖哥知道是那句“将来我就娶你,非要你当我老婆”的话,看她一动不动瞪大眼睛盯他,觉得肯定有阴谋,那天见她娇小身躯,桔黄连衣裙,一时冲动才脱口而出,让他再说出来,也没那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