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他到底不善于唱歌,因为天生缺乏音乐细胞,而至于古诗吗,他在a市读书时也曾学过,可到国外留学后,因为他读的是金融系,所以就把文学那方面的东西丢得差不多了。
于是,他终究还是没有高歌和吟诗一首,心里略微有些淡淡的遗憾,不过看着身边和他手牵手面带微笑的夏雪瑶,有如此贤惠娇妻伴在身边,足以。清晨的海风很柔,带着咸湿的腥味,湿气扑面而来,南宫御和夏雪瑶十指紧扣,一人手上提着一双鞋子,挽起库管,慢慢的在沙滩上走着,留下一串深深浅浅的脚印,倒是像极了一对正在热恋中的渔家青
年男女。
清晨pawan岛的景色很美,有树,有风,远处的海面上隐隐约约可见船只,还有更远的地方能看见别的岛屿,而白色的波浪如纱网一般,一层又一层地铺陈上来,扑到脚边,盖过脚背。
放眼朝远处眺望,海天一色茫茫一片,无边的蔚蓝似乎能包容一切!
“大雨落幽燕,白浪滔天,秦皇岛外打鱼船。一片汪洋都不见,知向谁边?往事越千年,魏武挥鞭,东临碣石有遗篇。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
夏雪瑶情不自禁的就吟出这首很久不曾记起过的诗来。
“你还会背诗?”
南宫御听了她的诗歌甚至觉惊奇,仔细的想了想,可一时没有想起她背的是那首诗歌,于是忍不住问道:
“这是什么诗啊?谁写的,好有气魄!”
“《浪淘沙?北戴河》,著作人,毛主席!”
夏雪瑶略带自豪的回答,然后用近似嘲讽的眼神望着南宫御,讥诮的问:
“南宫御,你该不会连毛主席都不知道吧?”
“晕,他老人家谁不知道啊?”
南宫御故作生气的瞪了她一眼,然后即刻又为自己辩解着:“我天天花着毛爷爷呢,怎么可能把他老人家给忘记了?这只不过一时没有把他老人家写的诗想起来而已。”
按照夏雪瑶的意思,这么复杂的蜜月也就别度了。
因为简直就是浪费财力人力物力精力,浪费这么多力气的事儿,这蜜月早就变得毫无滋味可言。
但是她有拗不过南宫御。再说了,毕竟是和南宫御结婚,而且人生一辈子貌似没有度蜜月有点说不过去,虽然说这浩浩荡荡的队伍恐怕会少了很多浪漫的情景,但是同样也多了一些欢乐的气氛,而且不离也能给他们带来更多的欢
乐。
好在是自己的飞机,而且人多热闹,在飞机上不离走来走去的,随时给大家带来欢声笑语,而且夏雪瑶还偷偷的乐着,因为再也不用惆怅南宫御在飞机上欺负她了。
想到被他从巴黎抓回来的那次,这男人简直就不是人,是情兽啊,不禽兽都不如他们一行到pawan时已经是傍晚,他们入住的paalican岛上唯一的酒店aanpulo,而该酒店由于奢华、私密性好,全球不少皇室成员和好莱坞明星也曾来此度假,小肯尼迪、汤姆-克鲁斯都曾入住过
这个酒店。
巴拉望的海水的湛蓝,夕月西下时,晚霞染红了半边天,像火烧云一样,而夕阳的余晖洒在海面上,泛起层层金光,被波浪推动着,像是谁随手撒出的碎金子一般。
这样的景色极美,夏雪瑶原本郁郁寡欢的心情一扫而空,快速的拿出自己的dv,顾不得跟南宫御计较这蜜月值不值了,而是快速的拍下自己认为最美的景色。
旁晚的沙滩游人有些多,但这并不妨碍pawan岛上的美丽景色,尤其是海滩上的月光餐厅,刚捞起来的海鲜吸引着众人的目光,吊起了游客的胃口。
海滩上的晚餐,主推烧烤,南宫御对烧烤不怎么感冒,认为卫生条件可能达不到,但是夏雪瑶却格外的喜欢,兴高采烈的,完全不顾南宫御的反对,坚持要去吃烧烤,扬言南宫御可以不和她一起吃晚餐。
这还真把南宫御给难住了,好吧,他早就不是那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总裁,而是一个听老婆话的,唯老婆是从的耙耳朵,所以,老婆要吃烧烤,他也就只能是舍命陪君子了。南宫御以为,夏雪瑶兴趣这么高,肯定会吃不少,于是买了一堆的海鲜来,可真把这些东西烧烤出来了他才知道,原来夏雪瑶只是对烧烤这个过程兴趣非常的高,真的到了要吃烧烤出来的这些个海鲜时,
她又吃不了多少了。
她自个儿吃不了多少就算了,可她居然还强迫他吃,说烧烤出来的海鲜最美味了,而且还补肾呢的,尤其是生蚝,炭烧生蚝正好吃,让他多吃几个。
南宫御听了夏雪瑶的话哭笑不得,尤其是夏雪瑶让他多吃几个生蚝的时候,旁边另外一个烧烤摊的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他,让他瞬间觉得无地自容,恨不得挖个沙坑把自己给埋进去算了。好在尴尬的气氛很快就消失了,因为夏雪瑶考了一堆的海鲜吃不了,于是又热情的邀请旁边的人来吃,她天生一张臭嘴巴,让大家多吃,还一再跟大家说海鲜是补肾的,男女都要多吃,大家这才知道她所
谓的补肾的话只不过是一个口头禅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