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氏顿了几秒,自从孟道长接走朝暮之后,她倒是和朝暮少了些联系。所以朝暮现在喜欢什么,她也说不上来。
缓缓阮氏道,“记得他挺喜欢放风筝的。还有,他小时候最喜欢吃老胡家那边卖的糖葫芦。”
云书听着点点头,她想起了老胡家卖的糖葫芦不由笑起来了,“为什么他会喜欢老胡家卖的的糖葫芦呀,那么酸。”
一想到老胡家的糖葫芦,云书马上就能感觉到嘴里发酸。虽然是糖葫芦,但却一点都不甜,一口咬下去,马上就会酸的让人皱眉头。
“你小时候不也是很喜欢吃么?”听阮氏说道,云书又想起了以前的事情,她不由叹了口气。
小时候她和楚齐成也很喜欢去那边买糖葫芦,只可惜云书嫌酸,每次都只吃外面糖衣,剩下来的山楂都是楚齐成吃掉的。
不过这些都是过去的事情了。云书摇摇头,示意自己不要再去想关于太子的事情。既然很早就放下了,那就不要再想起来了。
准备了三日,云书提前约好了陆朝暮。这次还是她犯错事以来第一次与陆朝暮单独相处。
两个人并排站着,一路无言。明明计划好了一切,但此时云书却一句话也道不出来。
只听了几声清咳,朝暮背着手看向云书,“你的反思文我已经看了。”
提到反思文,云书就恨不得当场挖个洞将自己给埋了。
见云书脸颊微微泛红,朝暮不由笑道,“若你平日语气也能如反思文里那般,那想必我肯定会被你迷了心智。”
缓缓朝暮继续道,“你今日约我出来有何事?”
“估摸着你的生辰在今日,便想陪你过一次。算是补偿之前对你的不礼貌。”云书说着走到小铺这里买了一只风筝。
对于朝暮说的前一句话,她全当没听见。
随后她拿着风筝在朝暮面前晃了晃道,“听阿娘说,你喜欢放风筝。所以今天第一件事情就是陪你去放风筝。”
这放风筝确实是朝暮小时候喜欢玩的。只不过如今长大了,他更喜欢去骑马狩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