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番的武器是一杆粗浑的铁枪,这样的铁枪在他的卫兵手里还有许多,都是他的备用。
容士兵们喘息了几口气,胡番举起了手中的铁枪,“现在开始进攻,不准后退,一鼓作气向前冲,活捉曾恒。”
牛角号呜呜地响了起来,为了增加士兵们的勇气,胡番手中的大枪脱手而出,携雷带风,当撞向城墙的一瞬间,枪头已红如炭火。
“轰!”八尺长的长枪钻进城墙有六尺,整片城墙都跟着抖动起来。
大凉的士兵们发足狂奔,他们的身后,弓箭手向城墙上射出了如雨般的箭矢。
城墙上的东明士兵都举起了盾牌,反击的手段只有四架抛石机。巨大的手臂甩动起来,将一个个方块型的包包扔向城外。
百米的距离眨眼的时间就到,爆炸声接连响起,气浪掀飞了无数的大凉士兵,浑浊的气浪中夹杂着大量的瓷片,这些纷飞的瓷片不单撕裂着空气,同时还割裂着大凉士兵的肉体。
城内抛石机抛出的包包就像算准了胡番的位置一样,四个包包同时向他的头顶落下。正被前方爆炸的景象惊着了的胡番,看到空中的落物立刻打马前冲。若在刚刚之前,他会不屑一顾地用新上手的一支长枪将它们一一打飞,但前方的爆炸声让他意识到这是些不祥之物,还是躲开保险一些。
岂料,他身下的战马刚刚踏出一步,就随着周围连续的爆炸气浪翻飞了身体。大地抖动,翻江倒海。空中和脚下一起爆响。
胡番的身体在空中翻腾一圈,一粒瓷片割伤了他的左耳。
混乱中,五个身穿大凉兵军服的士兵拼命向一片树林跑去。其中那位身体很壮的小平头跑得最快,不出十秒,他的身影就闪进了前方的树林中。
他边跑边在心中挑衅:来追我啊!小样,哥哥我每次越野五公里都是冠军,呵呵。
这个跑得最快的大凉士兵就是杜河同志。昨晚,曾阳让丁峰和杜河现场改装了几十个炸药包,撤掉自动爆炸装置,换成拉绳,以便人工操作。
埋设的地点就是距离北门大约三百米,官路的正中间位置。这是曾阳给胡番预估的位置,差不出二十米去。
拉绳埋进土里,做好伪装。他们则预先埋伏在路两旁的树林中。待大凉兵开始攻城,而预先埋在百米处的炸药包开始爆响时,他们趁乱走出树林,混入大凉的后备队中拉响地下的炸药包。
至于为何不将拉绳直接延伸到树林中,一是没有那么长的绳子,再是,绳子埋得太长,只是自身的弹性和重量就有可能将拉力消解掉。
这一刻,杜河跑得贼快,他还有另一项重要的任务需要去完成。树林那边隐藏着一批快马,还有一些银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