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到了,你真的再给我一块大洋?”乞丐问道。
“当然。”说罢庄申从衣兜里又摸出一块大洋,“怎么样?找到了这块也是你的。”
“没问题。”乞丐说罢从地上跳起来,抓起破碗中的大洋,一溜烟跑了。
“还不错,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庄申美滋滋的直起身来,伸了个懒腰,感觉自己做的还不错。
转身正要走,突然发现刚才地面上的破布上面写的字,“被土匪打断双腿”几个字好像很扎眼。
打断了腿还能跑这么快?庄申楞了一下,转身向乞丐刚才逃跑的方向追去。
没有追出三百米,就看到乞丐正蹲坐在一家酒馆的大厅里,拍着桌子让伙计赶紧把好酒好菜都端上来。
庄申楞了一下,却径直走到乞丐对面坐下,盯着乞丐看看他到底是不是还好意思喝酒吃肉。
乞丐根本没正眼看他。跑堂的伙计收了这一块大洋,更是忙不迭送上了最好的山城老酒和最拿手的小菜。
乞丐伸出双手撕下一条鸡腿,塞进嘴里大嚼起来,还不忘招呼庄申一起吃。
庄申却早已气饱了。
眼看乞丐风卷残云的将一桌子好酒好菜吃了个精光,坐在桌边招呼伙计泡茶,同时撅折一根筷子慢条斯理的剔牙,庄申耐着性子问道;‘吃也吃了,喝也喝了,该去找猫了吧?’
乞丐哈哈一笑:“握距没见过你这样的傻子。进了叫花子嘴里的肉你还想让我吐出来?”
庄申笑了笑:“没打算让你吐,只是想让你做事而已。”
“整天躺着都有傻子给钱花,我为什么要做事?”
“因为从你刚才奔跑的方式来看,你是个练家子。”庄申对自己的判断还是蛮自信的。
“哦,愿闻其详。”乞丐仍是一脸的不屑。
“平常人跑步,几乎是整个脚掌同时落地,前脚不踏稳了,后脚是不会离开地面的,这叫跑,这种跑法会蹲的双腿生疼,不会快,而且会非常累。但你不同,你是用脚尖着地,身体腾空,那叫冲。并且你的速度非常快,从我起身看到破布上的字,到我转身看你,近三百米的距离,你就只剩下一个模糊的背影了。大街上还有人,我追过来时没有听到任何人抱怨说被你碰到撞到,所以,你不但速度快,而且反应机敏。何况,从你刚才撕鸡腿的手指看,你不但指肚有老茧,食指顶端的老茧尤其厚,这是摸枪人常有的手型。你敞着怀,肩膀上却没有印记,说明你玩的是短枪,而不是长枪。”庄申对自己的判断还是蛮有信心的,“所以,你不是乞丐。如果我没猜错,”庄申压低声音说道,“你是附近山上的绿林好汉吧?特意在浑身上下抹上油泥,却在刚才脱下衣服时,被我发现了后背的油泥抹的并不均匀。这完全不是自然生长的,而是人为抹上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