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番话成功让疯狂比比的阚冬青闭上嘴,她掀了掀嘴皮子,“总有些人和事会让你愿意给出点例外嘛。”
“做你自己就好了,你总不能在他们面前约束自己一辈子吧?”
确实是这个道理没错。阚冬青被说服了。
“不过说起婚礼,没良心要结婚了,也是在这周末,你听说了吗?”
噢,她的前主编大大吴良新啊。她上哪儿去听说?他们两个见面恨不得打一架的人,还指望他能给她发请帖?
“没。就他也能结婚?”阚冬青冷笑一声。
“能,而且新娘年轻貌美,性格也温柔得不行,那天他夫人来我们杂志社发请柬,我们都惊了。”
“傻人有傻福吧。”
其实刨去她那些偏见,客观来讲,吴良新是长得还不错,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的。虽然她总是说他是老人家该退休了,但他年纪只是相对偏大,四十岁出头,就是这古板且固执的老干部性格,真的该是颐养天年的心理年龄了。
这样冥顽不灵的老头子,也能娶到好媳妇儿,看来是老天开眼。
不,是老天瞎了眼才对吧。
“他辞呈已经递上去了,据说找到了个很好的下家,不过想挖他走的人一直都不少,就算到别的地方去干工资也只多不少吧。”
“恭喜佞臣林染苦尽甘来,农奴翻身把歌唱啊!”她哈哈大笑。
林染进杂志社只有四年,就已经坐上了主编的位置,不知道多少人会眼红。
“要是你没走,现在做主编的就是你了。”
“省省吧,一想到在没良心那老头子手底下再多干两年的活,我怕自己会少活十二年。”
林染爆笑,“那你现在要不要回来啊?”
“不回来。不过……有些活动带我去露个脸倒不错。”
“知道了,你这个不贡献还想蹭便宜的东西。”
直到周末到来前,阚冬青都在极度的纠结和紧张中度过,一度梦到吴桐爸妈举着笤帚把她赶出去的画面。
不过当天,她在醒来后,看着窗外的朝阳,突然就淡定了,大有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之势。最后还是按照她平时的习惯打扮了,参加婚礼穿得稍微正式点也是应该的。她从为数不多的礼服裙当中挑出来一件,中国风,大片的水墨印花。虽然是件高定没错,但再怎么说花的也是自己的钱,长辈们要是觉得她奢华也没办法,说到底她本身就是这样的人嘛,假装也没意思。
精制完整的妆说不上是浓是淡,只不过相比起大浓妆,眼线细一些,也没有戴假睫毛。唇膏的颜色是,只要妆面不脏,大红色根本不会给人留下廉价的印象。
她难得地把披散的长发挽起来,扎成了一个丸子,干净的脖子似乎让整个形象清爽起来。
“很好看。”她走出门的时候他完全不掩饰眼里的高兴,他从来都不吝啬对她的夸奖,而她也十分受用,心满意足地回以大大的笑容。
“我还没有告诉我爸妈会带个姑娘,打算给他们一个惊喜。”
别只惊不喜吧,阚冬青觉得自己呼吸一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