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一直管她叫英奶奶,英奶奶一直低声哭哼着:“呜呜呜……”
突然,英奶奶停止了哭泣,猛地站了起来,左顾右看,把右手放在右耳后,不停地转着方向,口中囔囔道:“啥?你说啥?小凌……奶奶在呢!孩子,你要什么,你说,奶奶烧给你!哎……”
我们三人瞪大眼睛看着她,“大娘,你咋了?”旁边的叔叔扶着她的肩膀问。英奶奶开口说:“我,我刚听见小凌对我,对我说啥,星期天他要回来,还要我找个小男孩儿到我家,说要跟他玩儿。”
说完,英奶奶又重复着刚才的动作:“哎!奶奶在呢!小凌啊……”说着,腿脚飘溢,大伯急忙扶住她,差点倒在了地上。“唉!可能是受了太大刺激,急的,先把她扶回去吧!”
陈大伯背上英奶奶,年轻叔叔点燃地上小凌的衣服,然后小跑着向村里去了。
我脑海中不经意的闪过一个念想:小孩!
突然间反应过来:星期天不就正好是头七“回避”吗?怎么要找小孩跟他玩呢?这里面肯定有事儿!
想到这,我看了看左右没人,弯腰下去,捡起一个没有烧尽的衣角,装进衣袋,骑上自行车,回了家。
这是我们那里农村里的规矩,哪家要是有人不在了(死了),在他死的时候,收一套他生前穿过的衣服鞋子,用瓦片呈着灶灰,扎数根杨柳枝,到三叉路口,把衣服裤子混着稻草烧了,好让死者有衣服穿。
至于鞋子,在死者下葬前,一般是不烧的,因为人在死后的七天内,都不会接到阳间亲人烧给他的任何东西。只是在注灵那天晚上,烧完千张纸钱后,再用死者的衣服扎成草人,到三叉路口烧了,给死者的灵魂穿。
我一回到家,把屋门推开,爷爷奶奶和妹妹都在电视机前七嘴八舌的聊的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