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顿时睡意全无,脑子里不断闪过那天的情形,帅气的迷彩服、吃醋的女人,梦意颠乱的夜。
我本想客气,但仍答应下来。
对于从来向往军警生活的而从未遇见一个的我来说,这个能和警察一起吃饭的机会实在太过难得。
“好的,时间地点到时我们发到您的手机上。我们会派行动中您见过的队友去接您,以防万一。”
“好的,麻烦了。”
“您客气……再见。”
“嗯,再见。”
挂断电话后我立马扑在床上手舞足蹈:“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要和兵哥哥一起吃饭!我要穿什么!对对对!”脑中白光一闪!
我迅速爬起继而直奔衣橱。
仪表,一定要注意仪表!毕竟人首先都是感官动物呐!
于是我试了一套衣服,照照镜子,不满意,换掉;再试一套衣服,照照镜子,不满意,换掉;又试一套衣服――
我像一只苏醒的幼蝶,梦幻着出现于世时惊艳亮相。
可这世界总像顽童般顽皮。
当我终于挑好衣服,整装待发,日头也已缓缓爬上我仰头才能看见的高度。可我始终没有等来那条拥有着让我能够闪瞎他人眼的时间地点的短信。
而当我终于意识到这条短信今天可能不会再出现了的时候,我愤慨的冲进卫生间准备冲个凉水澡清醒清醒,一抬头,却看见至此时仍未刷牙洗脸梳头的我――一个幽怨的女魔头。
这场等待因为披上了一层迷彩的颜色而显得格外令人雀跃。
我雀跃的等了三天,等的连绵细雨都被太阳驱逐干净,这才终于等来了结局。
第四天清晨,我穿着简单的棉布裙子从集市回来,左手拎鱼右手拿瓜,脸上黏着被细汗沾湿的碎发,正兴高采烈的歪着脖子夹着手机跟洁之说:“我今天要炖鱼!鱼都买好了!水嫩嫩俏皮皮!你来喝!我一定先杀后煎并煎的漂漂――”
结果忽然有手唰一下挡在我眼前。
我一抬头,一男一女,均穿着凌冽黑衣,四眼向我。
我吓得腿抖,差点没尖叫出声,抖掉我上月刚刚放血买回的新款“芒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