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清池没怎么明白,她是谁,这话又是什么意思?
“不过还好,我就说你没有生命危险。”妇女的语气分外温和,“倒是他,见你一直不醒,着急得很。”
这个“他”自然是指沈遇,那个男人站得笔直,听到这话,好像脖子里爬进了一只虫子
,浑身不适。他轻轻咳嗽了一声,表情浮现出几分异样,不过程清池仍旧沉浸在自己那个恍惚的世界里,并未察觉捕捉到。
“我这是没死?”她后知后觉才反应过来,又锤了一下自己的脑袋,嗯,真的疼,“我到底死没死?!”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小姑娘,你可不要再胡乱咒自己了。”
程清池呆愣了一会儿,反射弧慢了好几拍,随即站起来,左右环视了一下自己,穿着的早就不是那件昂贵的礼服,而是换了一件农庄粗布的衣裳,布料虽然普通,却很舒服,身上的脏泥巴全都不见了,伤口涂上了药,仔细一闻,还可以闻到浅淡的药香味。
她的眼睛又机械地转了转,没死?没死??真的没死!!
程清池激动地几乎快控制不住自己,就差像只猴子似的在原地蹦跶几下来表达这种心情
。
不是失而复得,也不是喜出望外,那是一种比高兴更高兴,比震惊更震惊的情绪。
沈遇就这样看着她傻乐的模样,大抵也是被感染,勾唇跟着笑了笑,下意识地又想插口袋,结果发现自己这件裤子是没有口袋的。
程清池上前,盯着沈遇那张俊脸,“你没死,我也没死,我们都没有死,太好了哈哈哈。”
她原本以为,在那种情况下,自己是死定了的!
果然老天爷不会那么狠心,也不会对她那么不公平。就是.就是她高兴过后,也有点点小失落。
如果死后真的有另外一个世界,那么她是不是可以见到爸妈?现在肯定是见不到了,她没死成,也不想死了。
大妈看了看沈遇,又拍了他的肩膀一下
,“小伙子,快瞧瞧她还有哪里不舒服,我瞧着是没有大事了,就是,就是脑子可能还没有转过弯来,怕不是留下了什么后遗症?”
沈遇无奈地摇了摇头,“她的脑子一直都不好使,所以阿姨,她没有事了。”
大妈爽朗一笑,“既然如此,那就一起吃饭吧,她睡了那么多天,是要好好补充营养。不然人一点精气神都没有,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
程清池是真的饿坏了,她感觉自己有一个世纪没有好好吃过东西,白花花的大米饭,香喷喷的鱼肉,她整整吃了三碗,才觉得蹭吃蹭喝,不好意思。
她放下碗筷,抹抹嘴唇,脸色红红的,“我,我吃饱了,不吃了。”
沈遇则是坐在旁边,慢条斯理,又轻描淡写地瞥了她一眼,“你确定吃饱了?”
她想想,其实也不是不可以吃,因为饿
太久了感觉现在才只有七八分饱的样子,但人家阿姨也不容易,她的脸皮也不能这么厚不是?
“吃饱了!”
她的声音很大,大到足够证明自己恢复了元气。
沈遇倒是没有说话,而是把她的碗拿了过来,将自己碗里的米饭又分给了她一点,“吃吧,不许剩下。”
程清池被这一举动惊呆。
这..还是他所认识的沈遇?要知道,曾经她和他同桌吃饭,他都嫌恶得不得了。
同一碗饭呐.她拿着筷子,盯着那白花花的米饭发呆..沈遇敲了敲桌,“愣着做什么,冷了就不好吃了。”
没错,冷了就不好吃了。程清池立马端了起来,大妈笑着为她舀了一勺鱼汤,“这姑娘吃饭的样子可真香,就让人看了就有胃口。”
她不管饿不饿,对于食物都是非常友好
的,好吃的不好吃的都来者不拒,更加不会浪费粮食。
程清池一门心思地填饱肚子,两腮鼓鼓,不安分地动来动去,像只仓鼠。
大妈的手艺很好,鱼汤味道鲜美,其他小菜也非常可口,她觉得很熟悉,大概天底下妈妈做出来的家常便饭,就是这样吧。
她吃着吃着,动作忽然慢了下来,眼眶湿湿的,有点酸,也有点难过。
“怎么了,孩子?”
她忍住,摇了摇头,“没事没事。”
程清池想,自己之所以能够活下来,一定也是因为妈妈在冥冥之中保佑着她吧。
吃完饭,她总算感受到了灵魂的重量,肚子里有东西,人也觉得有了力气
程清池这才了解到,这里是茫茫山谷里微不足道的一处小村落,封闭,落后,村民自给自足,倒是也足够维持生计。
虽常年不与外头联系,但也有最基本的通讯设备,大多数居民以种地为生,性子宽厚老实,将这小小的地方打理得井井有条,不似其他农村那样又脏又乱,四处都是牛羊的气味,反而是很干净优美,和江南水乡差不多,也是个世外桃源之地了。
而她暂居的地方,只生活着一个差不多快六十岁的大妈,姓刘,看着很年轻,丈夫早逝,含辛茹苦拉扯一双子女长大,现在人家也有出息,女儿去外念书,儿子则在做生意。每个月都会寄钱回来,她一个人,开了个小药馆,乐得清闲。
大妈为人善良,不然也不会要程清池和沈遇这两个身上没半毛钱的穷光蛋住那么久。
至于是怎么得救的,程清池因为昏迷,所以一直不晓得,她有跑去问沈遇,不过那人穿着大妈儿子十八九岁时期的校服,大抵是觉得很别扭又烦躁,脾气暴得很,只瞪了她一眼,似乎
不告诉她原因。
程清池也没办法对他生气,一来是觉得再怎么样两个人也算同生共死了,忍忍就忍忍,二来,也是觉得沈遇这样真的很搞笑。
大妈家里只有儿子,男人穿的衣服自然也只能从他儿子的衣柜里拿,不过也只有儿子念书时期留下的校服t恤。
虽然沈遇穿着也合身,没有什么违和感,但程清池一想到他平时都是西装革履,白衬衣黑裤子之类不接地气,不染人间烟火味的穿着打扮,一时之间就觉得很不适应。
他现在看上去非常像以前那种长的好看,众星捧月,脾气却很差的学校校草。她想,虽然他早就过了读书的年纪,在商场也历练出了成熟凌厉又沉稳的气质,可没想到,竟也会有这样青涩脆弱的时候。
嗯,程清池也知道自己的形容不大准确,但依稀也足够看出他二十岁左右的影子,大抵
也是个行走在人间的祸害。
她憋着笑,沈遇很不友好地瞪着她,“笑够了没有?”
行行行,不笑了,程清池连连点头,“我就是想问问你,我出事之后发生了什么,可你又不愿意说。”
沈遇的口吻不咸不淡,“知道我不想说还在我眼前晃来晃去,走开,别烦我。”
不烦就不烦。
程清池心情愉快地“哼”了一声,算了,也不必和他计较。
他俩被人好心大妈收留,又没钱又在这片地方查无此人,沈遇哪怕在x市呼风唤雨,现在落魄了,凤凰不如鸡,谁还晓得他是那个堂堂沈少?怕是拼了命地拿新闻报纸去每一个人面前晃悠晃悠,也只会换来一句冷漠的,“哦,这人是谁?”的态度。
事实上,沈遇也试图这样做过,他想着
,活都活下来了,还很幸运地找到了一处村庄,离出山就一步之遥,他总得再争取一下,可他又没有钱去托人办事。
起先,他的态度还端着,死活拉不下来脸,做了很大的思想挣扎才问别人,有没有听说过沈氏集团?结果那人迷茫地摇了摇头,然后反问,“那是个什么?菜市场吗?”
沈遇的脸色瞬间就垮了。
由此可见,他还没迈出那一步,就被无情地打了回去。然后他也豁出去不要脸了,想着不要在这个破地方待,必须得尽早出去,四处在街边问东问西,甚至连坐在家门口嗑瓜子的老阿婆老爷爷都不放过。
结果可想而知,他什么收获都没有,沈遇穿着人家的衣服,还被街边的大爷大妈们乐呵呵地打趣儿,“哪里的俊小伙儿?我瞧你眼生得很,是不是新来的?”
“嗯。”沈遇硬着头皮点了点头。
“来来来小伙子帮我把这些东西搬一下.”
人老太太非常高兴,自来熟地冲着他挥挥手。
沈遇:“.”
他皱眉为难,颇为烦躁地挠了挠头发,左右环顾一下,到底还是走过去,把那些粮食货物替老奶奶搬进了后院。
老奶奶看着已经是耄耋之年,瘪着嘴,弓着背,走着小碎步,看着还算精神,说话吐字也非常清晰。
她一个劲儿地夸沈遇长得好看,又问他今年多大,在哪儿读书..
沈遇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又不好意思摆着一张冷脸,毕竟她是个老人家,他含含糊糊地应答着,说话间就已经把东西搬完了。
这一天天的,都特么是些什么事儿。
程清池的心态就要比沈遇好太多了。
她觉得在这个小村子里生活应该也是一件很舒服的事,但她晓得,沈遇不属于这里,而且他们俩也不能一直霸着人家的房子,赖死赖活,蹭吃蹭喝,不愿意走,得想办法出去才是。
他们两个要钱没钱,要人没人,又病又伤又残,卵用都没有,就差用“废物”抱团四个字来形容了。
程清池还算积极乐观,沈遇倒也没话可说,只能尽量帮着刘大妈做些力所能及的活儿,俗称打杂,就当做是补偿这些日子在她家里白吃白喝的报酬。
刘大妈人好,也不计较,她甚至还乐意,说是家中常年就她一个人,现在多了一男一女,热闹起来了,她高兴还来不及呢。程清池也喜欢刘大妈,她待她和善,气质温柔,就和妈妈一样。
在药铺一些零碎的杂活儿她都抢着干,比如打扫药渣,记记账,分一下药品.刘大妈偶
尔会帮着一起,然后两个人在药柜前聊聊天儿。
沈遇对于她出事以后的发生的事一直闭口不谈,程清池便想着问问刘大妈,她总归是知道的,好歹是她救了她们。
提起这个,刘大妈的眼角便弯了一弯,“沈遇这个小伙子,是真的很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