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读书(十三)岁月静好(四更)

农门权相长成记 剑栀 1235 字 2024-04-23

苏清原准备通过县试之后再考虑生财大计,经过李夫子的一番点评,对通过县试信心大增,刚好又遇上了孙耀光。

这卖书的事情也不是一两天能做起来的,她准备抄些《三字经》、《百家姓》之类的启蒙读物,等孙耀光卖出去了再做打算。

这半个月来苏清做了一套试题,抄了两遍《大夏律》,把《九章算术》和四书都过了一遍。

到十一月底之前,花上一个多月把五经过一遍,十二月就主要是背诵四书了。

这样到年后还有一个多月时间来巩固,时间上完全是充裕的。

苏清感叹幸好她前世学得是古文,不然看起这些书来可是颇为费力,虽有原身的记忆,那明显就是半吊子水平。

这《大夏律》类似法条,全书共十二篇,五百条。

内容上颇为详尽,有关于保卫皇室、国家主权和边境安全的,有关于官吏设置、选拔及贪污惩治的,有关于户籍、土地、赋役、婚姻等民生方面的,有关于有关于偷盗、谋杀等刑事方面,另外还有关于士兵管理和军队管理的等等。

苏清把重点放在民生这一块和官吏管理这两块,觉得试题大多会在这两个方向上出,毕竟只是县试,那些涉及到朝廷军队的都有点太远了些。

有意思的是,《大夏律》在开篇之处就规定了除了叛国谋反之类的大罪,大部分罪行都可以通过钱财来抵。

这在某方面也刺激了苏清必须要尽快开辟生财之道的想法,钱虽不是万能,但没钱肯定是万万不能的。

读完《夏律》给苏清最大的感受就是,她确实穿越到了一个人命若草芥、女子为尊的世界。

《夏律》在户籍和婚姻制度上,除某些特殊情况外,男子不可单独立户,只可依附各种相关的女性长辈或亲戚存在。

在婚姻制度上也明确规定女子可娶多侍,夫仅一位,妻亡之后,无论是夫还是侍都不拥有继承权。

苏清想着赵宁,一时间有些心烦意乱,不知道该找什么法子结束她俩的婚姻关系,而又不会伤害到那个善良的少年。

苏清三个到孙家铺子的时候,孙耀光正在柜台后百无聊赖的坐着。看见苏清几个,赶忙走了出来,说道:

“苏三,你们逛完了?”

“对啊,准备回去了,跟你说一声,耀齐姐呢?”苏清答着。

“她们吃饭呢,你们稍等下,等她们吃完饭就可以走了。”孙耀光说。

“不用了,你忙你的吧,我们去镇上找辆车就可以。”苏清说。

“我忙什么呀,店里没我啥事,要不是等你们,我早就回去了。”孙耀光说。

“那先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