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自己杀了人,他那狰狞的脸我一直占据着我的大脑,失魂落魄的在山里乱跑迷失了方向。这是冬天最冷的时节,我穿得很单薄,又受了惊吓,鞋也不知哪里跑丢了。借着月色约摸可以看到一些微若的光,也许前面有人家。
我瑟瑟的抱着自己的肩,浑身失去了知觉。自己这幅狼狈模样,如果被人看到,一定认为我是一个疯婆子。这样也好,装疯卖傻的,也许可以瞒过这里的人。人们同情病人比同情弱者多一些。于是,我将身上的衣衫扯得更破更烂,抓起地上的泥,往身上脸上涂抹,涂得越厚越脏越能表现出真疯。我既然活着就有希望见到他。
跌跌撞撞来到一排土坯房前,刺骨的雪风像千万把锋利的锯齿在身上拉扯,浑身都是血口子,疼已经麻痹了我的神经。脚下的破袜子露出几个拇指头,长满了冻疮,流着脓血,一路的荆棘几乎废了我的脚。寒冷让我顾不了那么多,走到那户人家门口,敲了敲木门。
“谁?等一等。”一个男人的声音。
我一想:“哪有疯子会敲门的?”还是赶快走,被人认出来就完了。
“站住,敲了门就跑,你是谁?”那个声音威而不怒。我心里咯噔一下:“完了,怕什么来什么!”听他叫我站住,我就知道自己不该到这里来,这次恐怕躲不过去了。
“你过来说话,来来,进来。”他让我进他屋里答话,我已经有佟队长的恐惧在前面,蹲在门口不肯进门。
“怎么不进来?外面冷,你瞧你衣衫单薄,冷得发抖。快进来,我给你找件衣服。”他的声音低了不少,我怎么听出来关心呢?不自觉的迈腿进去。他聊开厚厚的风帘,身后竟然是他的衣柜。不,应该说是书柜。是的书柜,满满的全是书。在一个角落里,他扯出来一件毛茸茸的毛坎子,一件花色不俗的夹袄。夹袄的翠色和花纹我从未见过,就连白冰家也没有这么好看的颜色。他是什么人,绝不是普通人家。我提高警惕,以免刚出虎穴又进狼窝。
“呐,穿上吧。”他递给我,我却没有伸手,低着头缩到桌子下面。
“做什么躲在桌下?是害怕吗不要怕,伯伯是好人。来。”他身材高大,弯下腰的时候碰了头。“嘣”,“哎哟”他捂着额头,眉头紧皱。
“哈哈哈”我就没忍住笑出声来。
“哼,坏孩子,还知道笑我!”他的语调还是温暖的,脸色却严肃起来。我赶紧捂好自己的嘴,后悔自己这么轻易就露了馅。忽而换上可怜巴巴的神情望着他。
“别怕孩子,伯伯逗你玩的,来,出来。听话!”他原来不是真的生气,是和我逗趣的。我点点头,钻出来。他说:“小心点小不点,别碰着头。”从那时起,我忘了自己叫陆敏。
伯伯说他姓金,我就是记不住他的名字,他说如果我愿意可以叫他伯伯。我说我没有伯伯,他笑而不答,说随我怎么叫都可以。他问我叫什么名字,我摇头说不记得了。他笑着摸摸我的头说:“就叫你小不点吧。”
在他家换了衣服却故意没脸,我是怕人认出来,他却没有问我为什么没洗脸。
他有很多书,我走到书柜前几次都忍不住想拿出来看,可是每一次都提醒自己,疯子是不识字的。
“小不点,你家是哪里的?”他时不时的这样问我,我总是傻傻的摇头。他叹口气自言自语:“不记得也好,记得又能怎样?还不如你一般什么都忘了。”我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在屋子里这里坐坐那里瞧瞧。
“小不点呀小不点,你过来,别到处钻,仔细碰到哪里。”他叫我名字的时候很温柔,让我感受到与他高大个子不符的温暖。我乖巧的站在他面前,笑着问他做什么,有吃的吗他看着我的小花脸,刮刮我的鼻子,欲言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