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老娘成了主角,没想到死的更快了。
你以为所有人都是不作就不死?
错,老娘就是躺着都会死。
既然作也是死,不作也是死,那还不如……………………………………………………………………………………………………不作了吧!省着点力气。
我觉得我的故事挺好,可惜死作者非要改成乱七八糟的言情,把我改编的要多凄惨有多凄惨~
第一世,我还是个善良可爱的妹子,你们心中的奶茶妹妹,楚楚动人,娉娉袅袅十三馀。
当时我与初恋分手,悲痛欲绝,气愤之下嫁给了我的第一任老公,我的追求者之一。
结婚前,他对我很好,嘘寒问暖,甚至连我大姨妈来了,他都比我更热情……
什么?他更喜欢欢送大姨妈走?没有大姨妈的日子可以肆无忌惮?
啧,你们也太low了吧,居然没有听过一个词叫“浴血奋战”?
咳咳,呸呸呸,被你们带跑偏了,我说的可是正经的大姨妈,亲的大――姨――妈!
你们一群污神!
然而,我万万没有想到,结婚后,才发现他居然是个妈宝!
(作者来了,我又要被关进小黑屋了,下次趁她不再,我再出来接着说故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