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禁忌之书

曾经的灵星很美,余夏很美,你能想象的所有美好都在那里。彼时的灵夏族人,有万年的寿命,极高的智商,却依然有一副血肉之躯体,其实和你我也无甚区别。

每日吾阳星升起,茨圆星落下,黑夜和白昼交替。

吾阳五星环绕,颜色不一,从淡淡的粉红晕,肉肉的橘黄,刺目的火红,到乌梅色。茨圆很像很像月亮,散发着淡淡的清辉

从遥远的外星海望过去,灵星散发着玉白的光芒,那是灵气。那里的水和空气都很神奇,它们充满灵性,包裹着灵星球。

来之地心海的灵力把灵星上的一切联结在了一起,天地万物的精神和心灵皆相联,一花,一草,一木,一鸟,一兽,随心舞动。

身随心动。

对余夏灵族来说,最正确的一句话是,你的心有多大,你的世界就有多大。因为那是一个只有爱和包容,却没有婚姻束缚的世界。男女也好,男男,女女也罢,人生伴侣只要携手,都是万年的承诺。

感应对灵夏族人来说那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他们用心念控制着所有一切。想去哪里,不过是想一想的事,光速移动也只是天赋而已。

我许你一生一世的柔情,还抵不过那一纸婚书吗?

生命都由生命钟回神秘的孕育,出生后由全民公选最好的师傅带领。没有人会知道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

没有人。

那一年小小的金霍300岁啦,他还只不过是个孩子。他滚下山坡救了一只差一点被蛇吃掉的小云雀,小白蛇委屈的说:“你救了它,我岂不是要饿死啦。”

“那边的桃子结的正好,我给你桃子吃吧。”

“我不吃素。”

“那怎么办呢?”

“你是灵族,或者你给我喝一口你的血,我就不肚子饿啦。”

“也好。你若是以后不再吃云雀,我便喂你血吧。”

“好,我不吃。”

他与白蛇许下契约。

白蛇咬了他一口,从那之后他所有的伤口竟然都不完全愈合。这对于只靠灵念便可以愈合伤口的灵夏族人来说,简直是匪夷所思。

一处伤口,一泫然,累累伤痕,缠绵不绝。满脸,满身的伤,他戴上了面具,裹上了华美的玉袍。

诚然这一点都没有妨碍天赋出众的他,在1900岁的时候荣登灵夏智慧城,3000岁的时候,他成为了智慧城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大智者。无数次的事件,他谱写了金霍的传奇。最知名的一次莫过是以一人之力,一夫当关,封闭了地心海的外涌洞,阻止灵气的外泄,救了整个灵夏。可他也因此脸部严重灼伤。

金霍成了灵夏的一道风景,奇丑无比,绚丽无比。

坐拥天下城,一揽众山小。除了女人,他什么都有,华美的玉袍裹着全身上下滴血的伤,他白色的内衣经年是瑞瑞血色。当然不是没有女人仰慕他,而是他刻意的回避。又有哪个女人能接受一张这样的脸,一身这样的伤?

灵修成了他唯一追求。

“原来你就是撒旦恶魔,那条蛇?”千信惊讶地说。

“是啊。我是撒旦,但我不是恶魔啊,”蛇懒洋洋的伸了伸腰说:“我都不知道这名字有什么问题?怎么我就变成恶魔了?”

“你喝了金霍的血。”

“那是两厢情愿,“蛇冷冷一笑说:”我可是喝了他的血之后再也吃不得其它东西,他倒是好了,和那只该死的云雀化作光之耀眼一了百了,留下我给他苦守这禁忌之书,滴水未进几十万年,如今怎么就成了这帮蜉蝣口中的恶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