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就好,我现在要去机场接机,只剩半个小时了。”
“我靠!小希希来英国了?不对啊,这两年老大你没少劝她来这儿,怎么今天这么突然就来了?”
男人恍惚的功夫,殷暮已经潇洒地骑上了摩托。
见自家老大这一副急不可耐的样子,男人未免吐槽了一句“老大你淡定!你看这两年小希希对你不冷不淡的,你干嘛一听说她来,你就这样啊,就算大师算得准吧,也不能说明那个真命天女就是小希希吧。”
“封宽,你知道老子为什么要写《道德经》吗?”
“啥?不知道啊……”
“因为老子愿意!”
殷暮撂下这一句话,启动摩托车的引擎后迅速驶去。
机场大厅,林希刚出机场口,拿出手机翻看起短信,找起了上面提示的地址。
前头人群忽然传来一阵骚动,林希未免投去了好奇的目光,耳边英语嘈杂一片,幸好林希前不久听说要进好莱坞时就开始学习英语,多少能听懂一些。
“哇!那个男人好帅!”
“是我的菜,我准备要下手了。”
“他的确很有魅力,而且身后的摩托貌似是名牌定制,价值一千多万呢,各位,我先去要联系方式了。”
一个身材高挑的女人撩了下迷人的金色长发,一身chennal高定风衣,踩着红色皮质高跟鞋走到了男人的身边,漂亮的蓝色眼睛犹如扇子眨了眨,一举一动间电力十足。
“先生,我能问下路吗?”
殷暮挑了挑英俊的眉峰,眼神在女人的身上流连了一圈,薄唇噙着一抹玩味儿。
女人见状,动作更加大胆,亲密地靠了上去“先生,请问通往你心里的路怎么走?”
殷暮嘴中溢出笑声,搂了搂女人的纤腰,正当女人觉得自己成功时,男人却突然往后退了两步,唇边的笑意就像是个恶作剧得逞的孩子。
“不好意思,女士,我今天来是接我爱人的,你很美,但却不是最美的。”
女人闻言愣住了,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自己失败了。
这时,林希终于挤出了人群,当那张素白的小脸映入眼帘时,殷暮立即兴奋地上前,张开手臂却不搂腰,而是勾住了她的肩膀,吹了声口哨。
“好久不见,我的真命天女!”
他说的是汉语,可那个被拒绝的女人听到后却脸色一白,充满敌视的眼神冷冰冰地射在了林希的脸上。
林希抽了抽眼角,大致情况刚才已经听到了,但是她被拒绝并不是全因为自己吧……
唉,算了算了,反正这种路人一辈子也就见一次,没必要放在心上。
“喂,说什么真命天女,你又被哪个神棍忽悠了?”林希无语地瞥了眼热情洋溢的殷暮,不用猜就知道这货肯定又被算命的骗了。
小摊老板披着一件灰色道袍,眼睛上戴着一副又小又圆的墨镜,花白的头发扎起,两根胡须飘飘,见到谁都爱答不理,倒真有几分大隐隐于世的高人样子。
这时,两个穿着黑色西装,体格分外健壮的男人骑着摩托风尘仆仆地赶来,本是因为有急事所以不得不找殷老大出面,但他们赶到现场时不禁愣住了,只见他们平日里威风凛凛的老大现在却做小伏低地坐在一位看着就很神棍的骗子前,不时尊敬点头,偶尔还跟课堂里面受到教诲的小学生般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
其中一个男人是从国内跟着殷暮过来的,知道他们老大素爱算命八卦,可以说就快到迷信的地步了,他们都劝过对方封建迷信要不得,谁知却被殷老大一人一个飞脚踹出好几米远,从此就没人敢提这茬了。
那老神棍端详了一会儿殷暮的掌纹,轻飘飘道“你找我是算何事?”
“大师,我最近总感觉精神不佳,敢问是为何?”
老神棍捋了捋胡须开口问道“先生家里可否有养狗?”
“没有。”
“那就是了,你属狗,今年又是你的本命年,所以更需要一只狗来镇宅,所以我劝你最好去养一只,如此一来,你的身体必定越来越好。”
“哦哦!原来如此!我马上就去买一只!”
“……”
旁边的小弟抽了抽嘴角,默默想起殷老大为了t国的货已经一个多月没怎么睡过了,这个状态保持下去,就算是神,身体也撑不住啊!
不过重点不在这儿,难道向来不喜爱小动物的老大就因为一个神棍的话而去养一只狗?
这个世界太疯狂了!
神棍一边捋胡子一边高深莫测地点头,他只不过用了算命惯用的伎俩,如果殷暮没养狗,他就说养一只则会身体恢复健康,如果养狗了,那就说是狗与他相克,把狗丢弃就可平安。
“老大,码头那边出了点事,得需要你出面一下……”
小弟壮着胆子提了一句,结果下一秒,却接到了殷暮的死亡凝视,阴郁的瞳孔里充斥着浓浓的威胁。
像殷暮这种每日都在刀尖上舔血过日子的人,一旦泛起杀机,即使是一米八多的壮汉也承受不来,黑衣小弟立马乖若母鸡,僵硬着身体站在旁侧。
殷暮下一刻就变了个脸色,无比敬重地对大师又问了几个问题,想不到神棍却淡淡地摇了摇头。
“天机不可泄露太多,我今天说与你听的已经够多了,先生今日先回去吧。”
小弟不禁嘀咕了一句“什么天机不可泄露,分明就是故弄玄虚。”
话音刚落,屁股就遭到了狠狠一踹,拥有着好几块健硕肌肉的大汉直接飞出了好几米开外。
这一幕看呆了啃包子的洋妞和算命的老神棍,他用手指揉了揉墨镜下面的吊梢眼,嘴巴张大,完全没看清男人是怎么被踹飞的。
殷暮站起来,身形和强壮的男人差了几个档次,甚至说是瘦削也不为过了,但刚刚就是他,一脚踹飞了男人。
他沉着脸色的时候自然而然就有一股戾气,浑身都围绕着狂躁因子。
“老大!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小弟从地上爬起来,没有一丝犹豫就跪着求饶,跟着殷暮混了这么多年,知道对方的脾气极端,捉摸不透,变脸比翻书还快,但如果真的惹怒了他,不管是谁,他都一定会亲手一点一点折磨死对方。
也是因此,外界给老大取了个外号叫做黄鼠狼,不光黄鼠狼天性狡猾记仇,而且吃东西一般都是饮血,慢慢猎杀死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