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天亮了。据可靠消息,昨晚一名s级通缉犯被驱逐出城。此次行动中,共有17名警察殉职,26名士兵阵亡,3名特工丧生。所幸,这场危机没有造成平民伤亡。
见危险解除,丹尼尔依依不舍地告别了凯瑟琳。他意犹未尽,和凯瑟琳在一起的时光是那么的美妙。不过,这只是一点好感罢了,以他们的年龄,还不知道恋爱为何物。
今天,丹尼尔决定当一个好学生,因为他完全不了解这个世界。
根据新手指南,这座城市名为索格伦。在地狱难度下,书中只有一张城市草图,连个像样的地图都没有,城市外面更是一片空白,全等着丹尼尔去探索呢。
因此,丹尼尔跑到离他最近的特斯海姆魔法学院,这是他学习的地方,也是他捣蛋的地方。穿过富丽堂皇的烛光大厅,登上209级悬魂梯,丹尼尔找到了教室。根据课程表,这是一堂魔法理论课。可丹尼尔更想去的是图书馆,那座九层高楼中有浩如烟海的文献史料,只有在那种地方才能领悟什么叫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不过图书馆可不是小学生能去的,丹尼尔还得另请高明。坐到自己的位子上,丹尼尔很是诧异,四周的同学全都埋头看书,严阵以待,这是要考试啊!
“嗨,探险家,我今天就靠你啦。”邻座一位举止优雅,着装高贵小伙子笑嘻嘻地看过来,这家伙金发碧眼,油头粉面,穿着做工精致的灰色羊毛大衣,一看就是狂拽酷炫吊炸天的那种。
“额,要考试吗?”丹尼尔有些诧异,昨晚没睡觉,今天多少有点萎靡不振。
“重色轻友的混蛋,昨晚跟凯瑟琳都爽透了吧。不过……今天也该轮到我了!”金发小哥嘿嘿一笑,又非常豪迈地说:“开个价吧,探险家。”
丹尼尔自然知道,这是在谈替考的价钱。他的目标是图书馆,于是乎会意一笑:“我想去图书馆转转,你能搞定吗?”
“我去,改邪归正啦,太阳从西边出来了?”金发小哥想都没想,掏出便签纸写了一通,潇洒地递给丹尼尔,之后冲出了教室。
“请随意。”
丹尼尔接过便签一看,上面是一行大气洒脱的签名——吉米·布雷特。
“哎,这是什么,我好像在哪见过?”丹尼尔仔细一瞧,便签的右下角是一枚图章,上面是一只雄鹰的图案,左边抓着橄榄枝,右边抓着利箭,外围是一圈难懂的古文。
“是家徽吗,至少也是一方诸侯吧。”丹尼尔凭借常识做出了猜想,他还需要证据。
上课后,老师给每个学生发了一张试卷,连布雷特的空桌子上也放了一张,发完后便回到讲台,拿起杂志有模有样地看了起来。
作为一代考神,丹尼尔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下列属于火属性魔法的是?”——火球术。
“下列属于防御魔法的是?”——魔法盾。
“魔法师靠什么提高机动性?”——瞬间移动。
……
对于这种只有100分的试卷,丹尼尔真的可以一挥而就。
十分钟后,丹尼尔把两张满分试卷交了上去,老师也只是象征性地点点头,这事就算过去了。
离开教学区,丹尼尔直奔图书馆而去。特斯海姆图书馆,据传是千年前一位大魔导所建。后来这里被索格伦的诸侯王接管,几经修缮,已经成为当地最古老,藏书最丰富的图书馆。馆内的书架连起来足足有300多公里,有600余万册图书长眠于此,等待着主人的召唤。
步入大厅,丹尼尔立刻被温暖柔和的灯光包围,这让他非常舒服,非常享受,有点着魔的感觉。
“站住,这里可不是小朋友该来的地方!”一位优雅帅气的警卫蹲下来拦住了丹尼尔,他面带微笑,语气坚定。
很谦虚嘛。丹尼尔是这样想的,毕竟敢到这里来的都是有身份的人,贸然动粗绝不是明智之举。
“放心,我不会捣蛋的。”丹尼尔友好地一笑,同时把布雷特的签名亮了出来。
“哎呦,是贵客啊,里面请……里面请……”警卫立马笑逐颜开,语气又恭敬了三分,这就跟店小二碰到王公贵族似的。
图书馆分为九层,地上六层是公共区域,谁都可以看。地下三层是禁区,只有王公贵族、封疆大吏才有资格进去。到了一层,丹尼尔环顾四周,很显然,都是魔法书。为了方便各路学霸考神,这里的灯终年不灭,有好事者美其名曰:长明灯。
丹尼尔没有浪费时间,直接找了本魔法概论,这是入门的课程。按照最新的理论,魔法是一种能量,可以和光电热互相转化,经典理论是用物理方法加以研究的。再往后就是一堆奇葩的公式算法,看得丹尼尔目瞪狗呆,这显然不是他擅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