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扑倒,做我跟班

不喜欢被人盯着眼睛?

这是什么怪癖?

苏小雅眼睛骨碌碌地转着,好吧,不能看你眼睛,那就看你脸蛋!

在寂静的寺庙大殿里,就出现了极其奇怪的一幕,两名美貌男子相互对立,一位怒目而视,一位若闲庭若步,直盯盯地盯着对方的脸蛋。

小白的状况有些尴尬,它被那个陌生男子捏在手里,它摇了摇萌萌的大脑袋。

因为紧张,它想嘘嘘,所以……

嘀嗒!

一声脆响在这雨夜格外清晰。

云凡此时心情别提有多酸涩。他的鞋子居然被一头妖兽给玷污了,虽然它很萌很可爱,他的心底是一个有洁癖的人。

嘭!

下一刻,小白被无情的摔倒了地面。

正当他的愤怒想要发作时,对面的那位男子开口了,“他”的眼睛认真而清澈,声音可能是长时间没喝水的缘故,有些沙哑。

“对不起,我替我的宠物向你道歉。请你脱下鞋子,我帮你清洗干净。”

云凡没有说话,他只是静静地看着对面那个美的不像话的男子,他的眼睛很清澈,里面包含着歉意。

虽然他很讨厌被人直视,但并不影响他看着别人。

是,他是认真的!

“不用”云凡收回目光,走到篝火旁,脱下了左边的鞋子。心中不以自主的记忆起一段名为凝水诀的法诀,手掌一摊,一个巴掌大小的水球就悬浮在他的手掌上空。

他失忆了!

五天前,当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就躺在这个破庙里,全身伤痕累累,衣服好像被刀剑划过,破乱不看。至于记忆……他只记得自己叫云凡,其他的事情全都忘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身上的伤痕居然奇迹般好了起来,也没有留下任何的伤疤。他自己都感到奇怪!

就在今晚,一个不速之客来临。

一个少年,穿着一身白衣,拉着小毛驴走进了他的地盘。

几乎是一种本能,他施展了隐藏的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