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就见莫水月屁颠屁颠的捡起兔子,恭维的在男子身边,用崇拜的眼神看着他。
南宫灏天被看得极其不好意思。
“我听到附近有水声,应该离河不远,你去处理一下。”南宫灏天试探的说道。
“好嘞。”想不到莫水月答应得极其爽快。
提起兔子,循声找水去了。
到了河边。莫水月挽起袖子,非常血腥的开始抽经剥皮。一阵倒腾后,一只干净的兔子拿到了南宫灏天的身边。
南宫灏天有一瞬间的差异。
女人剥兔子,而且还这么干净,这女人身上也没有沾上什么血迹。难道女人不都是那种看到小动物都要可怜半天,吃到嘴里还要妆模作样的说半天“我不吃小兔兔吗?”
可是,这个女子干了什么,刚才还只是一直昏迷的兔子,此刻已经被剥皮抽筋,成了一只白净光洁的兔子,当然如果不去想象过程有多血腥的话,其实也还好。
只见这女子迅速捡了一大堆石头,然后架起一个支架,再找了一些乱七八糟的不知名的野草。在这个兔子的身上抹了半天,硬是把一只白白嫩嫩的兔子搞成了五颜六色。南宫灏天不禁皱起了眉头,这能吃。
然后看着女子娴熟的点火,把兔子放在支架上。一会儿,点点肉香飘了过来。
南宫灏天忍不住咽了一下口水。
“哦,你等等,早上起来先喝点水,我去帮你打水。”
莫水月本来习惯了一个人,但是,不知怎么,在这不知名的这荒郊野外竟然发现,其实有一个人陪着自己,这种感觉也不错,而且,当发现南宫灏天其实是跟自己哥哥一个级别的人物时,所以,对南宫灏天极其殷勤。
捣腾了一番。此时,天已经大亮,莫水月哼着歌曲,再次来到河边,拿着芋荷叶。准备多装点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