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南最后还是没能留下来,她在我这儿待了一段时间后,终于被我赶了出去,我想她以后会感谢我的。这中间又发生了许多事,我记忆力衰退得严重,大部分我都记不清了,等什么时候我想起来一些,我再把这些事情写出来。
我即将踏上人生的归途,却依然不十分明白正确的人生是怎样的,我犯了很多错,也有很多后悔的事,每念及此,心里难免感到一阵慌张。我还活着吗?可是这有什么意义呢?我是否在做正确的事?正确的标准是什么呢?我渐渐地总结出来了,有时候,想得太多是没用的,翻来覆去想不明白的事情,只要亲自去感受一下,答案就十分明朗了。
我的人生并不是很精彩,原本我应该经历的一些事情,由于种种可能的因素,很多我都错过了。这可能是一件坏事吧,游戏可以重开,生活不能再来,有时仅仅因为多了一点执念,重要的一切就都错过了。
我越来越怕冷了,本来以为冬天终于过去了,我可以过得舒服一点。可是春天这小子总是不安分,你以为它已经来了,然而一转眼的工夫,它就接连消失了好几天,让你以为夹在冬天和夏天之间的它,也许就这样悄悄溜走,再也不回来了呢?
这突如其来的降温让我好不适应,昨天我还只穿着内裤,在自己的房间里晃来晃去,今天就只能又穿起一个月前的保暖内衣,在冷风苦雨的空气里瑟瑟发抖了。
我的脚有点麻,腿的膝盖处也有些酸痛,我是不是得风湿病了?大概是我多虑了,因为我的膝盖也不是很痛,我从前几乎都没察觉过,至少我还没有到那个年纪。可是我的年纪明明已经很大了,我到底几十岁了,怎么还像一个小孩子似的?我希望自己硬朗一点,这似乎没什么用,我一副可怜巴巴祈求的样子,我自己也觉得好笑。
冬天我盖过的被子,现在依然在用,它显得有些过于沉重了,我在床上翻个身都觉得费劲。我两天没吃饭了,我还有吃饭的钱,但是懒得下楼去买,我就这样饿着吧,至少还能减肥。我已经没有精力做其他活动了,我只想安静地躺在床上,仔仔细细地睡上两觉,这似乎是我最热衷于做的事了。我把被子紧紧裹在自己身上,像一个蚕蛹一样被包在里面,我感觉到很舒服、也很安详。我可能就此昏睡过去,永远不会醒来,这样虽然有些可惜,但也少了很多麻烦的事情。我这个人最讨厌麻烦了,人如果死了,就彻底不麻烦了。
我不太敢想后来过上的那种看似优越的生活,那也太遥远了,而且我也不愿意打扫卫生,无论多么干净的房子,我都能把它住脏了,保证是那种没人愿意多看一眼的程度。
我床上枕巾的花纹原来是粉红色的,后来就变成灰白的了,再后来就接近纯黑色了。我把它和我的内裤、袜子一起放在脸盆里,加上洗衣粉和水,泡了大概三天的时间,整个脸盆里的水都变黑了,里面还有着一股骚臭味。
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我的神经系统已经麻痹了,既感受不到痛苦,也感觉不到快乐,这对我当然不是一件好事。也许是我的身体逐渐疲乏的缘故,我对周围的一切都失去了兴趣,我只想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想与外面的人见面,哪怕只是打一声招呼。每天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就支持不住了,我不停地打着呵欠,迫不及待地想跟这个世界告别。
上一次我这么喜欢打呵欠,还是在我上初中的时候,每天的学习生活总是枯燥,晚上也睡不好觉,白天上课只能接二连三地打呵欠。那时的我就很没有精神,现在更没有了,从那时到现在,我算是退步了吧。我能想到的各种事情,我都退步了,只有我的饭量和体重进步了,可是我并不为此感到欣慰。
以前我总以为未来会变得更好,至少比现在强,可是我终于明白了,人的发展不一定是向上的,也有可能是逐渐衰落的。人在发展强盛的时候,通常不会注意到周围,只有在真正走向衰败的途中,才有可能想起一些什么。我也会想到一些,可我毕竟是一个自私的人,无论我想到了什么,我都会考虑它能给我带来什么好处。如果它不能给我带来帮助,我就懒于想起它们,我始终清醒地认识到,我真正爱的人只有我自己,再没有别人了。
我还是挺爱自己的,为了让自己舒服,我做了好多本不该做的事。如果有人问我是否后悔做过这些,我恐怕也不置可否,我哪里知道呢?做了就做了,我就是这样的人,也许比起旁人来我差远了,但是管它呢?我是一个不太要脸的人,我活成现在这个样子,只怪我自己,没有再怨恨其他人了。
我倒希望未来的日子会更加好过一些。
我这个人很不善于谈恋爱,这也就解释了我为什么单身了几十年,也许这就是我的命运——我太爱自己了,以至于不能再爱其他人。我认命好了,在这条自恋的路上,我也不是孤独的,有一位尊敬的前辈激励了我,我希望自己能像他一样努力。
但我好像也只有几分钟的热度,这位前辈能做到的,我不一定做到,毕竟在自己“优雅”的舒适区里,谁也不愿轻易离开。床上就是我的舒适区,我死在这里的心都有了,我也不在乎其他了,我在乎了又有什么用呢?相比于我真正得到的,我仿佛失去的更多,我几乎失去了一切,而真正得到的却微乎其微。
也许我从没想过要真正得到,比如我的那个生日为四月四日的女生,我只是抽空偷摸地看着她就好了,从不敢想要真正得到她。我为了她可以放弃整个生命,这当然只是说说而已了,因为她并没有让我当面验证。我担心那一刻真正来临时,我会临阵退缩,毕竟我也不是一个那么顽强的人,兴许我会后悔把命给她了呢?
她的个子极其瘦小,她比我想象中的样子还要矮一点,可是她长得太可爱了,她姣好的面容让我无法自拔。她长着一副高冷的样子,她也不爱笑,我见过她笑起来的样子,显得十分生涩,那就不是她自己了,反而更像一名小女孩、小学生。她穿了一件白色的连衣裙,我没真正见到过,但我已经给她扒下来了,她又穿上了更时髦的衣服。她真是太漂亮了,她比我强太多了,我好痛恨自己的无能,我竟然连她的十分之一都不如。
在遇到她之前,我自以为是一个高雅、有情趣的人,不会被一些寻常美丽的女子吸引,即使她们真的足够漂亮了,我也总能找到理由说服自己。她们与我相比还差得远呢,我怎么舍得亲自追求她们呢?这也太麻烦了,我是多么高傲的人,要我真的去做这一切,真的合适吗?
直到真正遇到了她,我的世界观彻底崩塌了,我的精神世界都要癫狂了,我不管她脑子里的任何想法,仅凭她美丽柔弱的外表,就把我彻底地征服了。我甚至都不在乎她的外表了,即使她现在就变老了、变胖了,我也很愿意去照顾她、保护她,我的生命都可以给她。
她穿了一双白色高跟鞋,是用棉花糖精心制作的,穿起来舒适柔软,吃起来香糯可口。我从小就嘴馋,现在也没改这个毛病,我看着她的鞋子,总忍不住偷吃两口。我用舌头舔了舔嘴唇,舌尖的味蕾润泽了甜蜜,我又情不自禁地咬了一口,她白色的鞋子终于被我偷吃完了。她没有鞋子穿了,她开始变得慌张,她白皙瘦削的脚丫无处安放,差点儿蹦进我的怀里。
她说她喜欢去旅游,我就陪着她一起,我俩各自躺在一条独木舟上,在宽阔而平缓的江面上飘荡。我们被靠着船底,眼看着蓝天,我和她互相看不到彼此,但都知道彼此的存在。我决不担心载我的独木舟会翻掉,因为有她在,即使翻掉把我淹死了,我也不害怕,甚至还有一点开心。我是在她旁边死的,我死得清楚、痛快,她大概会记得我吧,反正我永远地记得她了,至少临死前的那一刻是这样的。
她像一只兔子,喜欢吃胡萝卜,在我的身边跳来跳去,它有时跳到我的头上,有时活跃在我身边。我不忍心捉住它,它却像精灵一样抓住了我的心,我希望给它世界上最好的食物和玩具,它却不愿意理我。我不由得黯然神伤,又给它买了红色、黄色的水果糖,塞进它的三瓣小嘴里。它小心翼翼、细细密密地咀嚼着,眼睛还不时往四周张望,对周围的一切始终保持着警惕,我恨不得一把将它抱在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