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第二十七章同学聚会

“血牙兵王寒,想不到,你竟然藏匿于d市。不过,单凭我一人,不是你的对手,这件事,还得向上面禀报。”金自言自语道。

他取出一台笔记本,点开了了一个有着血蝙蝠的图案。

他将血牙兵王寒的消息传递出去,没多久,便收到了回复。

“有会中的长老出手,血牙兵王寒,这次你死定了。”金盖上笔记本,露出一抹狞笑。

…………

这一天,林寒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

是一个陌生号码,林寒还以为是搞推销的电话,结果却发现是一个熟人。是他的高中同学,叫王云来着。

林寒前面十六年,生活在d市,那是他通过社会助学读了高中。

不过,因为是个孤儿,他高中三年混的并不如意,班上的人时不时取笑他。这个王云,当时在班上可是风云人物。

每次林寒被开刷,都是他带的头。

王云这次打电话来,说是要搞一个聚会,将高三那年的一帮战友找来一起聚聚,喝几口小酒,畅聊畅聊人生。

一般这种朋友聚会,都是那种混的还不错的人发起的,目的就是为了在众人面前装装逼,显摆一下。

林寒本来懒得去,后来想想,毕竟是高中同学。虽然那三年过的并不如意,不过,还挺怀念那几年的普通日子。

当时他高中毕业后,去体检当兵去了,然后就来到了血牙军团,一待就是六年。

聚会的地点在d市天盛区的五星级酒店,蓝天国际。时间就在今天晚上。

“呵呵,这个王云看样子混的还不错,竟然选了这么个高档的地方。”林寒已经能看到王云在聚会上大肆吹嘘自己成功的经历的场景。

高中那会,王云就能说会道,在老师眼中,是个很机灵的学生,而林寒,当时性格孤僻,像块木头,同学老师对他都不是很友好。

“也不知道唐莫那妞最近混的怎么样了。”林寒回想起了高中的很多事。

当时因为处于青春期,对男女之情很懵懂。那会,林寒喜欢班上的一个女生,叫唐莫。

唐莫是林寒就读的那所高中里公认的校花,林寒这块木头喜欢上一个校花,结果自然不太如意。

偏偏他还去跟人家表白了。

林寒那会虽然孤僻,不过胆子却不小。

他的表白遭到了无情的拒绝,唐莫追求者无数,如何会看的上一块木头,而且还是个孤儿。

因为这件事,林寒那会没少被王云他们笑话,都说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想到这,林寒忍不住摇头笑了起来。

那时的他还真是单纯的可以,“以唐莫的姿色,现在混的估计也不差。”

收起脑海中的思绪,林寒跟陈诗雨打了个电话,告知了对方一声,然后便开车前往蓝天国际大酒店。

这次他开的是保时捷帕拉梅拉,陈诗雨车多,林寒经常去车库里挑车,每辆车轮流开一天。

来到蓝天国际,门前车水马龙,豪车云集,能来这里的,非富即贵,林寒开的车虽然算不错,但他一声寒碜的穿着却和这里的人有些格格不入。

他这次出门也没有特地换衣服,就穿着平常的衣服,一件洗的发白的夹克,一条地摊上买来的牛仔裤,还有一双回力球鞋。

这就是标准的厂狗装扮。

走进酒店时,林寒差点没被门卫给拦住,好一番解释才放行了。

“真尼玛狗眼看人低。老子要是亮出身份,估计要亮瞎你们的狗眼。”林寒心头冷笑,他的军衔可是上将级别。

林寒穿梭在蓝天国际中,折腾了老半天才找到了王云订的那个包厢。

林寒稍微整理了一下衣服,然后便推门进去。

包厢里坐满了人,粗略一数,有二三十人。众人齐刷刷将目光放在了林寒身上。

众人稍微一打量,便将目光收回,有人直接露出鄙夷的神情。

他们根据林寒的装扮得出了一个结论,林寒混的很落魄。

步入社会,经过社会熏陶,众人都学会了用有色眼镜去看人,对于林寒这种看上去混的很落魄的人,众人一点兴趣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