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三个小子气煞帮主

据说陈永华曾化名为陈近南,以“玄天上帝”信仰为掩护,成立这一秘密组织。该会以异姓结盟,拜天为父,拜地为母,尊化名为“万云龙”的郑成功为龙头大哥,从事反清复明的行动。日后并发展出各种不同的流派,成为让清廷头痛不已的秘密社会势力——天地会。1674年,陈永华任东宁总制使。这时三藩叛乱,受耿精忠约,郑经率师伐清。郑经子郑克臧监国,陈永华于是协助女婿郑克臧总管台湾政务,遂遭冯锡范、刘国轩嫉恨排挤。1680年3月,陈永华自请解除兵权,因忧悒成疾,当年在台湾病逝。郑经亲临吊丧,谥文正。

百科?

恩!!!

陈近南;1634生,年纪轻轻创立当时第一反叛军‘天地会’,有句话是很好“平生不见陈近南,再称英雄也枉然”,而我佩服的却是;梁山牛逼吧?按战斗力来说,应该是史上第一黑道组织了,但不行啊,有缺点啊,什么也不说了,就两个字‘洪门’。

洪门是什么意思呢?

简单说一狗狗;黑帮打架用刀砍,我大洪门出百分之二十的人,砍你们各国任何一个组织。

所以这是大佬级别的人物啊!

就算没带着超级帮会天地会到来,但架不住人家武功高啊。为啥布川知道呢?布川试探道;“南哥,你武功?”

然后南哥谦虚道;“还好还好。”

布川更加肯定,南哥武功高啊,为什么呢?子龙哥对着他点了点头啊,就这一点头来说,起码南哥跟我子龙哥是能战斗的,只是谁高谁低,就不知道了。但陈近南我南哥跟赵子龙我龙哥不一样啊,一个是打工的,一个是当老板的。

而且我南哥好像特别的讲义气,比如反清复明的人那么多,怎么就我南哥最呢?

恩。

我现在应该放弃子龙哥,抓住南哥。布川如此想到,也如此做,等小镇子抱着挨炮平板回来了,几人还在有些没回神中,怎么滴买酒买个挨炮回来?就看小镇子喊道;“你们把酒搬到屋子里面。”

几个年轻人脸上带着喜色,把一箱箱酒搬进了屋子。其中一个年轻人还给在座的每人发了一根烟,说道;“老板们,下次买酒在找我,几位先喝,我告辞。”

小镇子拿着挨炮玩着荣耀,说道;“我又不是傻子,其余的我把那老板儿子的平板和老板的手机买了下来。”

老板的手机还是最新款挨炮。

几人也不讲究,一心要入会的布川开了几瓶酒,跟南哥继续喝着。大官人也是那个殷勤啊,好像知道陈近南是谁了。

陈敬南再好的酒量也架不住这样啊,一会儿就醉醺醺的了。布川果断提出入会。陈敬南这样的人,怎么会真的喝醉呢?要是如此放下戒备,能把天地会弄得红红火火的?陈敬南摇摇头道;“这位小兄弟是现代人啊,实在是不符合规矩,所幸我就收你当个记名弟子吧,等会为师传你两手。”

布川那个得意啊,记名弟子中啊!

陈敬南看了看大官人道;“这位兄弟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