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的称呼和我们现在的称呼有一些基本上差别不大,但有一些差别却有着十万八千里远的意义。本书中的人物称呼会尽量靠近古称呼,有一些有歧义的会选择一个作为标准,尽量让阅读顺畅的同时也能保证尽可能还原一点唐王朝的日常生活气息。下面将对一些重要的称呼作一个系统的规范。
首先,是父亲这个角色的称呼。唐代对父亲的称呼,我们看上去会觉得比较陌生、比较乱,也比较坑爹。最流行的称呼是“耶”(爷)的各种衍生,如“耶耶”(爷爷)、“阿耶”(阿爷)。父母合称“耶(爷)娘”,如老杜《兵车行》“耶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木兰诗》“爷娘闻女来,出郭相扶将”。
但是还有一种对父亲的称呼,是“哥哥”。《旧唐书·王琚传》:“玄宗泣曰:‘四哥仁孝……’”这里的“四哥”,指的是玄宗的父亲睿宗(在同母兄弟中排行第四)。《旧唐书·棣王琰传》:“惟三哥辩其罪人。”这里的“三哥”也是指他父亲玄宗(在兄弟中排行第三)。李世民有一封写给儿子李治的信,文末署名也自称为“哥哥”。
“哥哥”这称呼,在唐代既指父亲,又指兄长,如唐玄宗还曾经在公开场合称他长兄宁王为“大哥”、“宁哥”。据说这称呼是从草原民族传过来的,在唐代还没有定型。所以不要随便管路人,甚至自己亲兄长叫“大哥”“哥哥”,这称呼很容易让人家在辈分上占您的便宜。唐代对兄长的安全称呼是“阿兄”或“(排行)兄”。
说回对父亲的称呼,口语上可以亲热地叫“耶耶”、“哥哥”,书面语或者严肃场合,自然要叫“父亲”或者“大人”。“大人”作为一个当面的口头称呼语,在唐代,只用来呼父母,个别情况下可用来呼直系血亲尊长,绝不能用“张大人”、“王大人”、“李大人”来称呼各种官员。
因此,本书对于父亲这个角色的称呼定为,口语上亲热的说法为“耶耶”或“阿耶”,较为严肃点的场合定为“父亲”或“父亲大人”。
第二,就是方才提到的兄长称呼。其实“大兄”、“二兄”这样的称呼在潮汕话里面是完全正确的,潮汕话是基本上不说“大哥”、“二哥”的。但现在全国通行的是普通话,在本书里,还是采用“大哥”、“二哥”这样的说法,但是“哥哥”是绝对不会单独使用的,如果需要用到的话,会使用“阿兄”来代替,或者“(特定词语)哥哥”。那么弟弟就简单了,使用“(排行)弟”或者“(名字)弟”就行。
第三,关于母亲这个角色的称呼。相对来讲就比较简单了,亲热点的用“娘亲”,严肃点的用“母亲大人”。
第四,下人对主人、主母、小主人一家的称呼。在唐代,没有“老爷”之称,奴仆称呼男主人为“阿郎”,而称呼少主人为“郎君”;称呼主母和小姐俱为“娘子”。本书中,奴仆称呼男主人使用“阿郎”,称呼女主人使用“夫人”,少主人会使用“(排行)郎”,称呼小姐使用“(排行)娘子”。
但是,“娘子”、“郎君”并非只用于奴仆称呼主人,旁人见了女子亦呼其为“娘子”,见了少年女子也有呼为“小娘子”者;年长者也会叫少年人为“郎”或“郎君”,像李白的一句诗中就描写有:一个老人问李白“郎今欲渡缘何事”?然后告诫他“如此风波不可行”。
第五,对祖父母的称呼。祖父,我们现在一般用“爷爷”,但这是宋代之后才有称呼。在唐代,用“公”、“太公”、“翁”来称呼,本书中大家族的掌门人使用“太公”,平常老百姓的使用“阿翁”。祖母,一词古今通用,而奶奶一词一开始是指奶娘,以后又指母亲,所以本书采用“祖母”的说法。
第六,皇室用词。唐代时称呼皇帝多用“圣人”,至于和其亲近之人或其近侍则称其为“大家”,有趣的是在唐代,女子称呼其婆婆亦呼为“大家”。至于像唐明皇这样的风流天子,则亲近者俱呼其为“三郎”,而呼太真妃为“娘子”;皇太后自称为“朕”,这个可见《旧唐书·武则天传》中则天登基之前的谈话记录;至于皇太子,则常被左右之人称为“郎君”;而太子、诸王有时自称为“寡人”,这个一可见于顺宗为太子时同王叔文的对话,一可见于《旧唐书·永王璘传》中永王说:“寡人上皇天属,皇帝友于”;国公会自称为“孤”,此可见《大唐创业起居注》中,时为唐国公的李渊的讲话。
所以,本书中普通人对皇帝的称呼采用“圣人”,正是场合使用“皇帝陛下”,特殊人物除外,皇帝自称“朕”,皇子和公主所使用的“父皇”称呼实则明代之后才有,这里不予使用。
皇后,正式场合使用“皇后殿下”,皇子无论嫡庶均称呼皇后为娘、母亲、皇后殿下;庶出皇子称呼生母为阿姨,嫡出皇子称呼父亲的嫔妃直接以“某姓嫔妃封号”。而我们常用的“娘娘”是在宋代之后才固定成为宫廷用语的,本书不予采用。
太子、亲王和国公,都自称“孤”即可。
第七,自称问题。唐代的男子多自称为“某”,也有谦称“仆”的。而女子除了像后来的女子那样谦称为“奴”外,更多的是自称为“儿”,同时,也有女子自称为“某”的。另外,百姓见了皇帝,也同百官一样自称为“臣”,
故本书中,男的自称使用“某”,女的自称使用“儿”或“(排行)娘”。
第八,对官员的称呼。“大人”一词前面提过了,在唐代时是父亲专用,所以绝对不使用,那么该怎么称呼呢。在唐代,只有宰相才被称为“相公”,而不像后来那样用的普遍;中书省和门下省的官员相互之间称为“阁老”;刺使被尊称为“使君”;县令的尊称为“明府”;至于县丞等则被称为“少府”。而他们都常被尊称为“明公”。
当时,对于官员的称呼普遍是呼其官职的,除非是相熟之人可称其“行第”。宰相见了一个刺使会自称为“某”,而称呼此刺使为“某刺使”或者是“某使君”,而这个刺使对宰相的自称亦是“某”。同样,这个刺使治下之民称呼这个刺使,也是“某刺使”或者是“某使君”,而刺使对百姓的自称亦同百姓对刺使的自称————“某”。同样,对于一个侍郎,无论是其长官或是其下级以至于百姓,俱呼其为“某侍郎”,而对于大理寺卿即使是在狱中待审的囚犯,也是称呼其为“某卿”。即使在公堂之上,百姓若是男子也是自称为“某”,而女子亦自称“儿”,同常时一样。
因此,本书对官员的称呼直接采用“姓官职”或“姓爵位”。
目前只考虑到这些,若还有遗漏的称呼,遇到时会逐一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