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恐怖的气息仿佛撕开了一个巨大无比的窟窿,给金羚染上了阴霾,街上的行人纷纷赶回家中,看着电视台新闻播报。突然而来的六级风席卷了这个城市,人心惶惶。
霍天清眉拧的越发的紧,她知道自己师傅的能力,堪比三四级的风,是什么让他疯狂的抽榨异能!
此刻,已经过了几个小时。
横贯金羚的金羚河周围,横尸片片,河水被鲜血染红,随着流动不停地蔓延。
霍天清几乎是跃下了车,拖着一身的伤口奔跑着,感受着气息。
这一次,来的人比上一次的还要多!
越走越深处,那悬空的人,穿着一身雪白的长衫,高高束起头发,用玉冠罩着,五官并不和谐,眉眼之间道貌岸然,他举着长剑,指着支撑在地的老头子,道:“暴风小子,藏了二十年,该把剩下的晶核交出来了吧?”
“哈哈哈哈,你们这些走狗,就不好奇吗?你们的狗主人,为什么要我的晶核?”二十年了,二十年了,他也躲够了!
这些人,从他出了眠风山进入这个现代化的社会开始,就通过种种手段搜寻到了他。一开始,因为从丫头身上感受到了风的异能,还去跟踪了她,就为了找到他具体的住址。
后来,跟陈家勾结,两方联手,派人去水云苑攻击他,还好臭男人在,直接解决了。再后来,他们在他的周围遍布眼线。
“我们只为主人奉献所有。”穿着古装的男子缓缓落地,捂住胸口,一脸的虔诚,随后面色一变,“谁?”
霍天清,沐血而来。
她泛红的唇角荡起弧度,恰似最美好的新月,乌黑的长发几缕被风吹拂过面颊,肤如凝脂,晶莹如玉,一身鲜血,在这样的环境下,更显得凄美绝艳,即便是阅美人无数的公羊骥都觉得惊艳异常。
“你剑下指着的人,是我的师傅,你说,我是谁?”她语气淡如烟波,不卑不亢,面对金丹巅峰的公羊骥,微微扫了一眼,站于剑下,扶着盛长安到一旁躺下,动作浑然天成。
公羊骥有些不悦,挑眉,道:“原来你就是暴风小子收的徒儿,识相的,一边呆着,这是你师傅的事情。”人都有爱美之心,自然是不想让美人在他的剑下支离破碎。
前些日子,眼线传来消息,说在什么演唱会的外面,有个女人,喊盛长安为师傅。
说来也巧了,他此前联系陈家二老爷,同他联了手。知道盛长安收徒之后,根据眼线的描述,画下画像,陈家陈晋荣一看,啧,竟然是杀他儿子的仇人。陈晋荣跟他说,这个女人麻烦的很,便先使了法调离了她,如今赶了过来,是被识破了吗?这些杂七杂八修真家族的人,果真不怎么样,靠不得普。
他带了三十几名修真者,几次战斗下来,就剩他一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