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是肯定的,但咱们还是到小区门口你那个混蛋超市里面聊吧,你看大家都睡了。”沈风试探道。
“没事儿,他们一时半会儿醒不了,你以为五雷狐的灵力那么差劲呢?再说去那里挺麻烦的,就在这里说你的要求吧!”
“可我想回家啊,总待这里算怎么回事儿?”
“这样吧,我给你说两个条件,你自己选一个好了:一、继续留下来,当作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然后给一些补偿。二、回到现代社会,不过那里的肉身恐怕已经不在了,所以只能让他进入别人的身体,而且还只能是即将死去的身体,成功率大概在三成多左右。”
“啊?”沈风吃了一惊,这意思就是自己回不去了啊。那怎么办呢?不过从内心来说,其实不回去也没啥,在那里自己独身一人,也没什么可眷恋的,而这里却有春娘陪着自己。
“看得出这件事情对对方也有一定的影响,所以才会选择私下商量解决。否则往这里一丢不管了,自己也没什么办法。”沈风暗自在脑子里权衡着利弊。
“你考虑的怎么样了?”半柱香过后,对方有些着急了。
“还没考虑好呢,你别着急再等会儿”沈风气呼呼地说道。毕竟是他让自己受了两天的罪,怎么也得抻抻他,顺便再捞点好处才行。
“你快点吧,我不能待太久的!”看着沈风无动于衷的样子,中年男人有点气急了。
沈风转过头,看着对方着急的样子,便决定赌一把!
{}无弹窗就在沈风被修炼勾起好奇心,追着众人不断追问的时候。在一个装饰雅致的书房里,穿着一身淡青色雅士长袍的李长风站在一排书架面前,翻看一本微微泛黄,但却看不清名字的书籍。在靠近书房门口的位置则跪着一个中年男子。如果沈风在这里的话,一定会欣喜若狂,因为跪着的男子正是他想寻找的那个给他一张“混蛋超市”会员卡的老板。
人的一生当中,总会遇到一些难以琢磨的东西,例如沈风,仅仅因为买一包烟,而被莫名其妙的送到了自己无法理解的世界。而造成这个结局的关键人物,此时正小心翼翼地跪在李长风面前。
不过,此时的中年人已经没有当初沈风见到时那样豪爽洒脱了,原本红润的圆脸不仅变得异常消瘦,而且一脸疲惫的样子好像几天几夜都没有睡觉似的。
“怎么?难道还没找到吗?”李长风的声音不大,而且没有任何愤怒或抱怨的含义掺杂在声音当中,但却给跪在地上男人很大压力。
他惶恐地说道:“主人,刚刚找到,主要是因为他只是凡人,身上没有一丁点儿灵气儿波动,所以才无法感知他究竟被送到了哪里,而且守护梦泽大陆的梦老怪还在,为了不让他察觉在他的地盘上骚扰凡人,只能等到沈风身上拥有灵气的时候与他见面。不过应该很快的。”
“这件事必须尽快解决,我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没必要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在这种蝼蚁身上。不过我再强调一次,这次千万不能用强,想必这种蝼蚁也不会有什么大的野心,如果能够安抚的话,大不了送他一些残次法宝好了。为了争夺门主之位,我精心准备了数百年,现在距离选举之期越来越近,这个节骨眼儿上,不仅我们冒充混元店的事情不能暴露,而且枉杀蝼蚁也会引发罪恶值的波动,到时候肯定会被老奸巨猾的陈春山发觉。”李长风放下书,盯着跪在眼前的男人说道。
“是的主人,都是属下办事不利,没有料到山寨过来的混元店会这么差。不仅没给主人带来收益,还惹了把人胡乱传送这么麻烦的事情。
不过如果给他法宝的话,里面残留的气息对高手来说,还是能觉察出来。不如将那个没用的山寨商店给他好了,里面那些东西不仅对我们没用,而且状态还极不稳定。这样不仅解决了他的问题,还可以消除我们盗印混元店的把柄。”男人想了想开口问道。
“是啊,原本只想用它找些好的法宝,结果出了这种事情,不过盗印混元店的事情不能再做了,如果再出现几次这样的事情,那我们谁都别想有好日子过。好了,你下去吧,尽快把事情处理妥当。”李长风也无奈地叹息道。
“见到神仙了?吹吧你,哥们儿我还坐过飞机、见过大炮呢?你信吗?对还有导弹,一旦发射起来,呜呜……咚!一个小镇就没了!”沈风红着脸不屑地说道。
“你说的我不知道,但我告诉你,神仙真有,那次我去镇上听一个瘸腿的佣兵说的,他说……”阿旺同样红着脸对沈风反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