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谢你的救命之恩啊!”南宫易笑着说。
“你没发烧吧?怎么今天个个都来感谢我的救命之恩,我真没救过谁啊!”
“你不记得了?两年前我爷爷从你手中买下地狱铃兰和玉线草,这才救了我的命。”
“地狱铃兰?玉线草?”花篱皱着眉头想了好一会儿,这才恍然大悟,“哦,你就是那个把直升机开我家楼顶上的大个子家的?”
“是啊!”南宫易微笑道,“听说后来你家的杂草都被几个老爷子拔光了买下,是吧?”
花篱回想起那帮老爷子的行为,不由失笑:“莫名其妙的,我家乱长的草怎么在他们眼中都成了宝贝?”
“那是自然,再珍贵的宝贝,如果不知道它的用处,它就是杂草一根。”
“那倒是。”
“好了,我们就此别过吧,明天见!”南宫易潇洒地一挥手,就要转身离去。
“哎,等等——”花篱连忙叫道。
“有事?”
“你对这个店子势在必得?”
“没有啊,我本来就没打算盘下店子,只是无意中发现这个店主有些古怪,找个借口接近而已。”南宫易笑得很无害,“不过盘下来也不借,胡老板说它这么挣钱,我要是不动心好像也不正常。不过……”顿了一下,南宫易又接着说:“无论如何,我都没有机会得到这店子了,因为,胡老板现在只认定了你,无论结果如何他都会直接将店子转给你的。”
“那你还答应胡老板的条件?”
“我闲啊!况且,我觉得,胡老板一定会因为愧疚而对我特别关照的,这样我就可以趁机多学点东西啊!”
“那就随便你喽。”花篱耸耸肩,“明天见!”
“明天见!”
{}无弹窗“来吧——”花篱说着伸出了手。
可是一看见胡老板撕开采血针的包装袋,捏着针头征求她的意见时,她的脸却瞬间僵住了,嘴唇也微微发白。
很少有人知道,花篱拿小刀割破手指都不怕,却怕这小小的针头,所以小时候每次生病,她宁愿喝黑得像墨汁,苦得让人肠子打结的中药也不肯去医院。
旁边的南宫易年看见花篱这模样,轻笑道:“还是我先来吧。”接着又问:“需要用抗凝血剂吗?”
“不用。”胡老板答道。
南宫易闻言翻起一只干净的小茶杯道:“那用这个盛血可以吧?”
“可以的。”
南宫易点点头,将左手食指凑到茶杯上方,拇指指甲在食指指腹轻轻划过,一滴滴鲜红的血便滴落在茶杯里。
茶杯里滴了七八滴鲜血后,胡老板连忙说够了。
胡老板将杯子凑近鼻尖仔细嗅了一会儿,放下杯子摇摇头道:“不是你。”接着他又将希冀的目光投向花篱。
花篱也拿过一只小茶杯放在指尖下,然后问胡老板:“有小刀吗?”
胡利晋闻言翻了翻白眼。
胡老板一愣,随即道:“有的。”站起身就要去里间找刀子。然后便看见胡利晋抓过花篱的手,一道极细小的风刃闪过,花篱的指尖上顿时溢出了大颗血珠。
胡老板望着那颗血珠,鼻子动了动,眼睛忽然亮了起来。等茶杯里接了七八滴血,他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抢过了杯子,放在鼻下嗅了起来,然后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中用手指蘸了点血放进嘴里吮吸。
花篱看胡老板竟然吃她的血,感觉有些不适应,却没想到下一刻胡老板推倒身后的椅子,“扑通”跪在了她面前。
花篱吓了一跳,大喊一声“胡老板你干嘛?”。
“恩人啊,我终于找到你了,你让我找得好苦啊!”胡老板趴在地上,有些哽咽地说。
“什么?你要找的人是我?”花篱闻言愣住了,“这怎么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