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篱闻言惊跳起来,“我跳下河的时候小屁孩子进了树林,他该不会看见我脱在岸上的鞋子也往河里跳了吧?”
“糟了,如果小屁孩子也遇到那些鬼东西的话……”花篱说到这里脸色已经苍白一片,声音颤抖得不行,“不行,我得去看看,万一……万一……”
花篱忽然捂住了自己的口唇,眼中涌上一片热气,腿脚也不禁有些微微发软,从床前走到门口也不过几步路,她却像是用尽了全身力气一般,差点没一个踉跄跪坐下去。
墨明治见状忙伸手搀住了她,安慰道:“先别急,我和你过去看看,那小家伙很机灵,不一定会出事。”
“好……”
花篱总算找回了一丝理智——是啊,她怎么忘了,小屁孩本就不是普通人,肯定不会轻易着了那水鬼的道,他这会儿,说不定已经找她找疯了呢。
只是两人一直找到夜幕降临也没找到胡利晋的踪迹,期间墨明智还动用了最先进的高科技设备对附近的水域进行扫描,但除了在下游打捞到那只死去的“水鬼”尸骸,一无所获。
傍晚,躺在床上的金发美男醒了过来,挣扎着坐了起来,赫然发现自己身上穿着一套陌生的运动服,想到可能是某人帮他换的衣服,他的眸光变得深沉起来,耳尖也现出一抹可疑的红。
轻轻按了按胸口,金发美男奇怪地“噫”了一声,想了想,将躲在他被窝里睡觉的丝丝拎了出来,问道:“除了那笨女人,还有谁来过?”
丝丝“咝咝咝”地朝金发美男吞吐了好一阵红信,才见他抚着下颔若有所思道:“你是说,一名治愈系的灵修帮我修复了身上的伤,还顺便帮我疏通了一遍经脉?唔,这倒是有趣了,能跨等级进行治愈的灵修倒是不多,改天有机会可以认识认识!”
丝丝点了点头,又“咝咝”地说了些什么。
“那笨女人和墨家那小子去找我了?”金发美男伤脑筋地往背后一靠,“可我这几天都要维持这副样子了,得想个法子让他们相信我有事暂时离开了才行。”
见天色暗了下来,金发美男打开了房间的灯,没多久,破旧的铁门被人从外面撞开,发出很大的声响,然后急促的脚步声伴着惊喜异常的嗓音在整幢楼房中荡漾:“小屁孩,你回来了吗?”
一口气跑进胡利晋的房间,却发现除了“娇弱”地倚坐在床头的金发美男,连胡利晋的人影也不见,花篱不由失望地垮下脸来。
见那金发美男一瞬不瞬地望着她,花篱勉强打起了精神微笑道:“那个,你醒了啊,呃,有没有什么地方不舒服?”
结果那金发男并没有搭腔,只是那么定定地望着她,花篱不禁感到一丝困窘,才要开口问他肚子饿不饿,他却率先开了口,“你是在找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吗?”
花篱一愣,随即有些失态地扑到他身旁,抓着他的手臂急切地问道:“你见过他?他现在哪里?”
金发美男的目光在花篱抓着他手臂的双手上停留了一下,然后自枕头底下拿出一封信交给花篱,道:“傍晚的时候,那小家伙回来过,也是这么急切地到处找你,知道你回来过,然后急匆匆留了封信就走了。”
花篱急切地打开信——
笨女人:
回来了也不告诉我一声,害得我一阵好找,这笔帐下次再跟你算,小爷我现在有急事需要离开几天,勿念!
还有,别什么野男人都给我领回家,知道了没?
胡利晋
快速地看完那封信,花篱咧开嘴傻傻地笑了起来——这说话的语气,这愣是把好好的字写成狂魔乱舞风格的笔迹,除了小屁孩也就没谁了。
不过乐了没一会儿,花篱注意到一个事实——小屁孩这是……离家出走了?
{}无弹窗好不容易缓过神来,花篱发现那男人摔死狗一般躺在床上一动也不动,不由心下微安,连忙低头检视自己身上的衣物,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的衣服湿漉漉地贴在身上,呈半透明状,将她曼妙的身姿一丝不落地勾勒出来。
花篱不由脸色一红,低啐一声,飞快地跳下床,冲回自己的房间简单冲了个澡,换了一身干爽的衣物。想了想,还是觉得有必要去探探那陌生男子的情况。
此时花篱已隐约记起了先前的事,知道自己是被一只“水鬼”拖进了水底,但那之后的事就一概不知了。
难道,那陌生的男人是救了她的恩人?花篱越想越有可能,因为那男子身穿的怪异袍服也是湿漉漉的,像刚从水里打捞出来一样。
只是花篱想破了头也想不出,这男人是怎么知道她家在这里,又是如何把她送回来的?
看那男子刚才的模样,显然是陷入了深度昏迷中,她寻思着要不要打个120送他进医院?可想了想还是觉得先去探一下他的情况为好。
“喂,你……还好吧?”
花篱站在床前,用手戳了戳那男子的肩胛骨,见他没反应,又叫了好几声,还是没反应,于是伸手将他趴伏在床上的身体扳了过来。
男子的面容被金色的长发掩住大半,花篱不禁在心里嘀咕——这年头竟然还有男人留这么长的头发,真是怪哉!不过这男人的发质也太好了点,染了色也这么光泽柔顺,也不知这家伙是在哪里染的发,这颜色,还怪好看的,至少比那些高鼻梁蓝眼睛的西方人的头发好看得多。
鬼使神差般,花篱伸手拂去了那男人脸上的头发,在看清那张精致到无法形容的脸时,花篱的心不禁呯呯直跳——美……太美了!怎会有男人长得这么美的?
在花篱的印象中,环环的未来老公杜前程和墨家四兄弟都算是美男子中的精品,没想到这莫名其妙的金发男跟他们一比,瞬间能将他们虐成渣渣。
要在以前,花篱打死也不相信有一种美色能令她心笙摇曳,看多了电视剧里各种类型的男神,都有些审美疲劳了,也不知道那些小女生一见到电视上某个男星就捂脸尖叫狂奔过去是为了啥。
但此刻的花篱还真的升起了一股尖叫的冲动,还好她定力够好,稳了稳心神,将目光从他的脸投到了别外,也就是这时候,花篱赫然发现了床铺上一滩醒目的鲜红。
花篱一惊,登时忘了美色当前,爬上床稍微吃力地帮他翻了个身,伸手拂开了他颈后的头发。
“嘶……”看清男子后颈血肉模糊的伤口,花篱不禁倒抽了口气。
该死的,这么重的伤,不赶紧去医院这家伙的命怕都要丢在这里。
花篱焦急地跳下床找手机准备拨打120,忽然想起从换下的衣服口袋里掏出的手机已经被水泡坏了,于是三步并作两步跑下楼梯冲出家门准备找人来帮忙。
才冲出家门跑了没几步,身后一辆车子戛然止住,车窗落下,黑明治的声音大声传来:“喂,花花你过份了啊,一见到你家老板就落跑,是不是做了什么亏心事啊?”
花篱一听见墨明治的声音,顿时大喜过望,随即旋身往回跑,跑到墨明治的车子前,一把拉开驾驶室的车门,粗鲁地将墨明治拖了出来。
墨明治好笑地任由花篱拉着往家里走去,开口调侃道:“花花嗳,你这么急不可耐地将你家老板拖回家,这是要闹哪样啊?”
“救人——”花篱头也不回地说道,脚下不曾停顿一下。
“救人?你家小醋坛子生病了?”
“不是,有人受伤了。”
“谁?”
“一个男人。”
墨明治闻言眼神微微一闪,花篱为一个受伤的男人紧张成这样子,他倒是要好好看一下才行……难道是那个天妖族人?可是,不应该啊,那家伙看起来蛮强大的,不像是会轻易受伤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