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初夏,被人绑架的滋味怎么样呀?”胡忆欢问。她脸上虽然挂着笑容,但那笑容看上去却阴森得很。
“你想怎么样?有屁快放,要钱还是要命?”林初夏冷道。
胡忆欢冷嗤,“真是可笑!我胡家是京城首富,钱比你多得多,我犯得着为了钱去绑架你吗?”
林初夏秀眉一挑,“照你这样说,你要的是我的命?”
这时候,胡忆欢脸色忽然扭曲狰狞起来,“对,我要你的命,我要你去死!”
林初夏听了,目光盯着胡忆欢看了一会,蓦地她轻笑一声,“好歹是老同学,相煎何太急!”
“相煎何太急?林初夏,我巴不得喝你的血、吃你的肉、啃你的肉!我要你去死!”胡忆欢此刻有点歇斯底里,情绪有点不受控。“林初夏,你知道吗?无期徒刑是比死还要可怕的酷刑!监牢简直就是人间炼狱!在监牢里,你分分钟会被人扯着头发往墙上撞。吃食得比狗还不如,可即使是比狗还不如的食物,也经常会被抢光光…
…”
林初夏看着神情激动的胡忆欢,越看越觉得她就是黄金玉。
那怨天恨地的眼神,那高亢激动的声音,多少年也改变不了的,即使换了容貌也遮盖不住的。
林初夏盯着神情扭曲的胡忆欢,淡淡地回了一句,“黄金玉,你说的这些,关我什么事?”
是的,那是胡忆欢自己人生的劫数,关她什么事?
胡忆欢瞪着她,眼睛迸射出滔天怒火,她低吼起来,“我遭受的这一切,当然都与你有关!要不是因为你,我会认识刘子冲那个人渣?我人生的劫难,就是从刘子冲开始的。”
“当初我就警告过你,不要理会刘子冲!不要理会刘子冲!是你自己不听劝告,非要偷偷地飞蛾扑火,谁拦得住你!”
胡忆欢哑了几秒,当初,确实是她自己偷偷飞蛾扑火的。
但是后来,她杀了刘子冲,本来可以脱身的,因为有林初夏替她背锅。
结果林初夏又非把她揪出来,害她被判了无期徒刑,如花的年纪,她的人生却陷进了黑暗的旋涡。她因此恨极了林初夏,她要林初夏的人生也陷进黑暗的旋涡里去。
那年轻人见林初夏年轻貌美,对她天然就少了一分戒心,因此点头说:“是啊,我是近视眼。”
“你为什么不戴眼镜呀?”她问。
“干这一行的,戴什么眼镜,会让人笑话的!我都是戴隐形的。”
林初夏暗地挑眉,心想,果真是戴了隐形眼镜的。
“戴隐形眼镜多不方便啊。”她故意和他说话。
“是啊,但是有什么办法,干了这一行,我都想学着刀疤刘哥,在脸上划出一条刀疤来,脸上有了刀疤,别人看见了,不自觉就会害怕。但我女朋友死活不让我在脸上划一刀。”
这年轻人说着,脸上还一副很遗憾的样子。
锅子里的水咕噜咕噜煮开了。
林初夏咽了咽口水,可怜兮兮地说道:“我好口渴,你能给我一点水喝吗?”
年轻人于是用一次性的塑料杯,倒了一杯水给林初夏。
林初夏手脚都被绑住,低着头喝水喝得很辛苦,她用嘴唇故意把水杯给弄倒了。
看着眼前倒掉的水杯,林初夏再次抬头,可怜兮兮说:“帅哥,可不可以给我的手松绑啊?”
年轻人瞥了她一眼,没有理会她。
为免节外生枝,他自然是不肯给她松绑的。
“我的手臂好酸麻啊!”林初夏幽怨说道,“反正我就要死了,难道在临死之前,不能让我好过一点吗?我只是想喝点水而已。”
那年轻人本想拿水喂她喝的,但他正在玩手机游戏,手机不得闲,于是索性松绑了林初夏的手,只捆牢了她的脚,并用一根粗铁链子,把她拴房间的柱子上,给她一定的活动空间。
“行了,自个儿喝水去吧。”
“谢谢帅哥!”林初夏冲那年轻人笑得眉眼弯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