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应语默便走了。他的背影,挺孤单。兔子在他脚边走了两步,便抓住他的裤腿,爬到了他背后的包袱上。
城池很大,很繁华。来往之人熙熙攘攘,街边摆满了各种吃食、常用货物。
应语默自从到餐馆,还没有好好出来见识过一番。这次,他可是大大开了眼界。行走在街道上,见到路边的叫卖的东西,他总会去凑一凑热闹,但不会去买,因为他现在身上已经没有哪怕一个铜币。兔子在背后包袱上很沉静。
城虽大,但应语默一天也走的完。下午的时候,他就已经出了城。
去哪儿呢?要不,再回去?不行。应语默有些不知所措,说实话,他还没有好好想过。早上他的念头只是出去游走,边游边走,他知道,很多机缘都是走出来的,不走,在小餐馆里,恐怕很难学得修习元气。
他不知道的是,在下午他于城外犹豫的时候,餐馆中已经打起来了。不是有人喝醉了酒头发昏,而是有人寻衅滋事。让应语默更不知道的事,在他眼里只会炒菜的厨房伙计,竟然与一个练气境三层的打了起来,而且打斗中还稍占上风。他若是在等一天,看到这番场景,那他便会毫不犹豫的跟炒菜伙计学习。可惜,这件事应语默不知道,他在刚开始寻找机缘的途中便错过了机缘。
前面有路,就顺着路走好了。应语默沿着脚下没长草的大路,一咬牙,便开始了行程。
第一目的地,往前走。
应语默没有忘记,带着他拾到的那把剑。当然,对付晚上的蚊子,剑是没有用的,火好像也没有什么用,有用的,是他的包袱。晚上睡觉时,他把包袱里的干粮全都拿出来,把包袱摊开,躺着是蒙在身上,便成了挡住蚊蝇的专业工具。
悲催的是,他把包袱全部摊开,还是有些短。盖起脸来就露出脚,遮住脚便露出了脖子跟脸。脸和脚哪一个重要?答案是显而易见的,都很重要。
于是,应语默找来几片大的树叶,又抓了几把草,全都挡住了脸。这样做虽然导致呼吸有些困难,身上更是被布子闷的燥热,难以忍受。但比起被蚊子咬得难以入睡,还是很可以忍受的。
应语默没想到的是,他还是低估了野外蚊子的凶猛程度,一层薄薄的单布,显然挡不住蚊子的强势进攻。应语默只听的不少蚊子在他耳边绕来绕去,不停转悠,却无可奈何,毕竟,他拍蚊子拍也拍不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