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章:“良家”

很多时候人生气都是因为不会转换角度思考问题,骆思被我这么一说,不但不生气了,紧绷的脸慢慢放松,笑出声来:“是啊,是啊,我应该庆幸才对啊,就当一年多的青春喂了狗呗!”又对我和方圆道:“不行,我得好好感谢你们,等这件事情一了,我请你们吃饭,好不好?”

“好啊!”有饭局不吃,我又不是傻瓜蛋。

我们在车里闲聊了一会儿,见对面马路上有卖烤地瓜的,买了两个来吃,等到吃完之后,时间已经九点多了,四周一周漆黑,映衬的夜总会的广告特别耀目,在迎宾小姐那机械般的鞠躬动作中,客人们来来往往,络泽不绝。

我们轮流盯着门口。

不一会儿,骆思拍了拍我道:“来了,来了!”

我抬眼望去,杨俊出来了,进去的时候意气风发,出来时的他却有些疲惫,脸上带着满足的表情,他在五洲夜总会的门前伸了个懒腰,又扭过头看盯着两个迎宾女看了好一会儿。

能做迎宾的通常都是身资很好的,她们甘愿站在门口逢人鞠躬点头,那是因为她们不愿意出卖自己的身体,这在狼狗之中被褒义为“良家”喜欢猎艳的男人从来都不以睡了多少夜总会的妹子为荣。

睡了多少“良家”才是他们的勋章。

看这样子,杨俊估计是瞄上那两名迎宾女了。

他没有急得打车回去,而是沿着街边小路慢慢地往前走着。看来,对于今晚的销魂,他还没有回味够呢。

叼上一枝烟,慢慢地吞云吐雾,杨俊一脸悠闲地往前走着。

(有点忙,第二章晚点更,抱歉抱歉!)

疑点一:冯高出事,最终得利者是他,因为他是冯高带出来的徒弟,对于二院内科比较熟悉,而且一般在选聘新医生的时候,人都会习惯性地选择相熟的人。应试官或许不认识杨俊,但是杨俊在二院呆了近两年呢,混个面善肯定没有问题的。

疑点二:正是因为杨俊和冯高是师徒关系,杨俊对于冯高十分了解,知晓他的优点缺点,这才能设置相应的计划对付他并且成功,而且,杨俊在二院内科实习了两年,对科室的环境布局了如指掌,因此能轻松地避过摄像头……

“不能吧”冯高迟疑着道:“这孩子虽然不求上进,爱耍小聪明,应该不至于做出这样的事情来吧?”

“有没有做咱们试探一下就知道了!”

冯高想了想,赞同了我的说法。

那边方圆与骆思的谈话也结束了,骆思听说我们是赶尸人,惊讶不已,她说她在小说电影里看到的赶尸人都是沉着个脸,阴气森森的,但是看我们的样子阳光活泼,很现代的男孩女孩,反差也太大了。

拜托别将别人脸谱化好不好,成天沉着个脸,阴气森森的,那得多累得慌啊!

听说杨俊有可能是杀害冯高的凶手,骆思皱眉说道:“不能吧,这家伙虽然是花心大萝卜,事实上胆子并不大的,还没我胆子大呢,记得我们第一次约会的时候,他吓得紧紧地抱住我,连路都走不动了……”

呃呃呃,不装出吓得路都走不动了怎么有借口抱你啊!

好吧!也许人家是真的被吓得路都走不动了呢!

我摇头说道:“情况不一样的!你看过一个新闻吗?说是一个小孩嫌楼上装空调吵着他看《喜羊羊与灰太狼》了,于是便拿刀将空调安装员的绳子给割断了,如果不是安装员有双重保险的话,当场就会摔死。小孩很讨厌这个空调工,如果叫他割断绳子将空调工摔死他有可能这么做,因为这么做太容易嘛,不过是割断一根绳子而已,但是,如果给他一把刀,让他去捅死空调工,他会这么做吗?我想他肯定不会的,因为这很艰难。同样的,让凶手砍死冯高医生他可能不会那么做,因为每一刀下去,后果会立即展现在他的面前,皮开肉裂,鲜血喷以涌……但是,如果只是将一瓶工业酒精放在冯高的公文包时,这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

骆思犹豫着说道:“杨俊他,应该不会那样做吧!”

还是那句话,会不会那么做,试探一下不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