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森林酒吧,是伏都外城一个比较有名的酒吧。有人喜欢黑森林酒吧的酒,说那里的酒够烈够劲够味。有人喜欢黑森林酒吧的烤肉,说调料很香,很好吃。
只是有一点,黑森林酒吧的酒和烤肉都很贵。虽然贵,却是佣兵们喜欢去喝酒庆祝的地方。
狂牛他们开的是魔法两轮车。这种两轮车,前后有两个轮子,和人力两轮车的区别就是,人力需要人蹬踏,魔法两轮车用魔法石或者风系魔核驱动。
这种只能在地上跑的魔法车,比起能飞的魔法飞船耗费魔力要少。
埃德坐在狂牛的后面,耳边风声呼啸,有种风驰电掣的感觉。速度比马跑得快,操纵也比骑马和马车灵活。
“埃德,这种叫魔铁马,不错吧。明天让你玩儿。”
这种双轮魔法车只能戴两人,狂牛他们的佣兵团二十多人,有一半人有。只是有些人不在猎魔公会,现在去黑森林酒吧,包括埃德一起有八人。
四辆魔铁马,八个黑色抗魔皮风衣的猎魔者,在街道上飞速行驶,颇为引人注目。有人还以为哪里出现了恶魔,这些猎魔者出动去猎杀。
进入黑森林酒吧,里面只有少数几个人。狂牛他们和酒吧侍者打招呼,还和一个熟悉的客人打招呼。
枪法排名第十的狂牛,有不少人认识他。
埃德象个佣兵一样,和他们喝酒吃肉。他与蓝眼雕佣兵团生活过一段时间,知道佣兵的生活方式。
酒喝多,话就多。
“埃德。说句心里话,我有点想不明白,你一个人是怎么杀死恶魔的。”狂牛喝多酒,老毛病又犯。
埃德没有喝多,不过也因为大家一起喝酒,他没有计较这些,反而说出经过。
“其实那天我也是运气。那恶魔撞倒许多房子,向我扑来时,我的子弹从它的嘴里射入,斜向上正好射进它的脑袋里面,把它杀死。”
“说是运气好,运气只是一小部分。在那样的情况下,还能镇定开枪,没有放弃反抗,利用最后的机会……我明白了,和我比枪法,就是你杀死恶魔的方法!”
狂牛突然明白,其他猎魔者听到狂牛这样说,才明白其中的原因。
竹管就是恶魔的嘴,那样的角度和机会只要抓住,以后成功杀死恶魔的机会就大大增加。
既然现在就去,埃德将魔法短枪放进背包里,就想要和狂牛他们出发。
“你就这身打扮吗?埃德。”
“这样,有什么问题吗?”
“你一直是这么穿着的?”
“对。”
“能冒昧问一下,你来自哪里吗?”
“这和我的穿着有什么关系?”
“在伏都,这样穿着,能够让人一眼看出你不是常来伏都的猎魔者。这样,你稍等,我那里正好有套合适你的穿戴。你赢了我,那套穿戴就是你的胜利品。”
其他人也和埃德说去收拾一下,马上就来他这里汇合。他们原本不知埃德愿不愿意一起去喝酒,所以没有穿戴好。
等狂牛再出来时,埃德看狂牛的眼神立即不同。
此刻的狂牛,身着一件黑色皮质长衣。这件皮质长衣长度低过膝盖,上身有铜扣却没有扣上,就这么敞开别有风度。
皮质长衣上有银色的抗魔魔纹,既有装饰效果又能抵抗魔法攻击。
狂牛的手里,提着一个皮包。“我能进去吗?”
埃德连忙把狂牛让进房间。
狂牛把包放在桌子上,打开包。
“这原本是我送给好友的生日礼物,可惜他和别人去猎杀恶魔时没能回来。后来我才知道,他们那次行动,所有人全灭,恶魔也被他们杀死。可是有人用恶魔的尸体换了个人猎魔勋章。”
他从包里拿出一件皮质长衣,上面在臂肩、袖口、前胸、后背、衣角等地方都有抗魔魔纹。
“这种抗魔皮衣叫皮风衣,你的身材和我好友差不多,应该合适你穿。这件是战装马甲,上面可以放魔法药水、钱币、弹匣等东西,也是抗魔皮甲。这是腋下枪套,可以把枪放在腋下。虽然拔枪没有腿外侧快,但符合伏都城规定。”
埃德拿起战装马甲看,暗暗佩服这些对佣兵的贴心设计。他又拿起腋下枪套看,狂牛掀开自己的风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