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也正后悔着今天的这件膝破黑牛仔,这一摔,右腿膝盖都没有任何遮挡,反而还要承受刚刚那一下时我全身倾注下去的压力。没把石头镶进肉里已经不错了,那一块巴掌大的伤口都还算仁慈。
“还不至于走不了路。”我笑着,伤口暴露在雨水中隐隐作痛。
“我是说……”时迟用行动打断了自己的话,他脱下了深蓝色风衣,露出灰蓝色衬衫。
他一手捏紧衬衫衬衫袖子带纽扣的开叉处用力往上撕。奈于用力过猛,那么一撕就从衣角一路裂到胸口处。我微颦:“笨蛋,你快要走光了!”
“现在没什么人没什么关系。”时迟匆忙把外套穿上,所幸外套里侧没怎么被淋湿,走光的部位摩擦着布料不算难受。他蹲在我脚边细细地用纸巾把我伤口上的血迹,颗粒都擦掉,在我腿上围了一圈又一圈后包扎起来。
有时候我觉得,真心觉得,可以袖手旁观的人你还非要为他付诸行动及再温柔不过的温柔,真是很没有必要呢。
包扎完毕,我很逞能地甩了两下腿,第三下还没甩出,大腿就被他用手拍了一下。
我还委屈上了:“就是向你表示一下我没事嘛。”
“表示完了就走吧。”时迟说。
走。
我还真想问问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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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上跟新年似的个个都蹲在家里吃年夜饭,没有滴滴,没有店铺,有的,就是不远处一家亮起的灯,招牌上显示的四个字——“陈氏宾馆。”
我已经管不了它是陈氏还是李氏的了,只要能让我这个姓年的跟姓时的有个落脚点就是很大的安慰。
时迟也发现了那个存在,指着那家宾馆问我:“不然我们在那里住一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