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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直不敢相信这么厉害的app是一个人开发出来的——而且是个本科生!t大真是人才辈出啊!”

“我有个叔叔就是盲人,我的上帝,我现在就要打电话告诉他这个好消息。”

“她这个app今天过后肯定要被各大公司抢疯了……不仅能盈利,对企业形象十分有益。”

“刚才简绯说了他们有意向申请专利,我仿佛看到金币哗啦啦飞向她。”

“谁让人家脑子好使,不到二十岁名利双收。”

“人家有脑子,并且愿意把脑子用在为弱势群体谋福利上,这样的觉悟我们就差一大截。”

……

经过艾丽卡和利亚姆的一系列展示,越多的人开始在心里倾向于简绯一方。

人都是慕强的。同样的idea,简绯能做出最佳论文的水准,能独立开发那么多资金雄厚的公司都没能做出的app,造福盲人群体,不管实力还是道德都站在了高点。而另一边好几个月了才只发了个workshop。怎么想都是后者抄袭前者的可能性更大。

更何况,主持人很快从主办方的调查团队那边得到结果,宣布经过核实,简绯的第一版app发布时间早于孙恒彬的arxivpaper,并且第一版就已经使用了paper中的核心研究。

大家看拉尔和克里兹曼的眼神都不对了。两个剽窃者,哪来的脸在众目睽睽之下反咬一口,说原作者抄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