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我听从您的吩咐,约翰。”

卧槽别这么自作主张我吩咐什么了啊!

“那什么,我有点困了,您还有什么别的事情吗,没有的话我就撤了。”约翰说。他最后又补上一个“赫莫斯先生”,来顺龙的意。

可是龙并不满意。

“您叫我赫莫斯就好。”龙说。这是他第三遍说这句话,约翰觉得自己再不改口就有点作了,于是从善如流的点点头。

“我刚刚没注意说错了,赫莫斯。”

龙看着他,露出一种微妙的失望表情。

约翰就知道会是这样。这家伙比他强比他会魔法比他懂得多,可是他自己是谁他自己不清楚吗?

……严格来说他还真不清楚。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他不认识这个人,他对这个人没有一丝一毫的熟悉感,如果它执意要把他当成它的故友,它注定会失望。因为,友情,与其说是两个灵魂对彼此独特之处的惊艳与欣赏,不如说是细水长流的习惯和陪伴。他不是它的“好朋友”,事实就是这样。

这时候,龙又说话了:“你是半年多前被莱尼·盖沙介绍到这里来的,他在某片荒原救起了昏迷不醒的你,认为你大概是个落难的冒险者。而你,在医院醒来后,失忆了,对自己的来历一无所知。所以你来到了这儿。”

“这是整个小镇的人都知道的事,”约翰说,“您凭这就想说服我是您的好朋友复活?”

对方摇摇头。

“我不想说服你什么……你是帕雷萨,我知道;你觉得你不是,我明白;你对自己的过去一点也不想探究,我理解……只是,约翰,我们曾是十分要好的朋友,我相信我们现在也能再次成为十分要好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