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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若是被那一双眼睛盯久了,后背会泛起凉意。

看到那双鹰隼般的眼睛,脑海中仿佛闪过三年前的一个词“瞌睡虫”,一个激灵,步青云想起来了。

他乡遇故人算不上,但有过一面之缘,也算是有缘。

弯眼笑了,抚扇一敲茶碗,叮叮当当,吸引了那书生的目光。

干柴碰烈火,单方面的硝烟在那书生身上蔓延。

步青云黑亮的瞳仁中闪烁着笑意:“原来是薛公子啊,好久不见。”

薛公子一身布衫,见到步青云那一刹那,适才的淡漠瞬间被凉薄与厌恶代替,出口便是阴阳怪气:“原来是步公子,三年不见,倒是长大了不少。”

宛如步青云的长辈。

一个十五岁的少年长到十八岁,必然相貌变了不少,可薛公子能够转瞬认出,足可看出厌恶之深。

步青云也不在乎他话里的刺,但着实不觉得三年前那事自己有什么错。

折扇敲着茶碗叮当作响,一下一下的,茶水因为他的动作泛起涟漪。

他笑道:“三年不见,薛公子在百忙之中,还能够记得我,我荣幸至极呀。”

三年前因为那事,在薛无奕考取状元后,飞鸽传信一封给步青云,道了他的官职等。

犹记得,当初是国史修撰来着。

“听闻步公子得了解元,太棒了。”薛无奕冷哼一声,侧过头阴鸷道,“祝步公子明年金榜题名了。”

显然是不欲再谈。

“承你吉言。”步青云黑瞳微亮,折扇敲着茶碗猛然用力,自此顿住,“待明年我得了魁首,必请薛公子喝一杯酒。”

“呵。”薛公子嘲讽,“你有那个本事吗?”

悄无声息在两人间升腾而起的硝烟,很快被人们的高声呼喊压制,说书先生用镇纸一拍,满堂嘈杂化作飞烟。